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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5、蛊者:燔扁(蝙)辐(蝠)以荆薪,即以食邪者。
例6、蛊而病者:燔北乡(向)并符,而(蒸)羊尼(),以下汤敦(淳)符灰,即病者,沐浴为蛊者。
例7、蛊:渍女子未尝丈夫者【布】(杯)。冶桂入中,令毋臭,而以□饮之。[5]
我国现存最早的药物学专著《神农本草经》,有许多关于药物杀蛊毒作用的记载,据粗略统计,其所收录的365味药中,言明有杀蛊毒功用的有42味(据顾观光辑本统计)。如:
例8、赤箭:主杀鬼精物,蛊毒恶气。
例9、蘼芜:主咳逆,辟邪恶,除蛊毒鬼疰,去三虫。
例10、卫矛:除邪,杀鬼毒蛊疰。[6]
《五十二病方》与《神农本草经》中载述了治疗“蛊”的方法与药物,但没有说明“蛊”的含义,我们只能从其中的语句来作一些推断。《神农本草经》中,“蛊”多与“鬼”、“毒”、“疰”、“恶气”等词并列,其性质必当与此类致病因素相似,是一种外来的、怪异的致病邪毒。《五十二病方》中有“以食邪者”(例5)之言,称患蛊疾为中邪,可资为证。从《神农本草经》中杀蛊毒药物所占比例之大,可知蛊毒为病的广泛性。
古人还十分重视对“蛊”的预防。据《周礼》记载,周王室设置了专职官员“庶氏”负责除毒蛊,《周礼·秋官·庶氏》云:“(庶氏)掌握毒蛊,以攻说之,嘉草攻之。”东汉郑玄注:“毒蛊,虫物而病害人者。”[7]对“蛊”这种能病害人的毒物,庶氏采用祭祀祈神(攻说)与药物(嘉草)双管齐下的方法进行祛除。《史记·秦本纪》中有国君亲自主持“御蛊”的记载:“(秦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史记正义》注:“蛊者,热毒恶气为伤害人。”[8]认为“蛊”为致病的热毒恶气,通过以狗祭神来防御蛊毒。
大约成书于春秋末至汉代初年的《山海经》,涉及了疾病防治的内容,其中有预防蛊疾的记载五处。如:
例11、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例12、其中多鱼……食者无蛊疾,可以御兵。
例13、其中多三足鳖,枝尾,食之无蛊疫[9]。
书中所述预防蛊疾的药物虽多离奇而未足为信,而蛊疾在该书中出现频度之高(相对其他疾病),无疑体现了当时人们对蛊疾的重视程度。例13中还将“蛊”与“疫”并称,《说文解字》云:“疫,民皆疾也。”疫是指具有流行性、传染性的疾病,既称“蛊疫”,那么“蛊”也是具有流行性和传染性的。
综合上述文献,“蛊”既指致病的邪毒,也可称因蛊毒所致的疾病,二者是相关联的。然而,“蛊”这种邪毒究竟是何性质,蛊疾的证候表现如何,从以上资料中我们无法找到具体答案。只能说,“蛊”是一类泛义的致病邪毒,是揉合了虫毒、鬼神、邪气等各种因素而形成的一个抽象的病因概念。
三、没有明确界定的病名——《左传》、《黄帝内经》中的“蛊”
蛊疾究竟有哪些症状表现呢?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只有《左传》和《黄帝内经》对蛊疾略有描述。
《左传·昭公元年》中有一段广为人知的医和论晋平公之病的记载。谈到晋平公患病的原因,医和说:“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继以“六气”说分析其病机:“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最后又向赵孟解释“蛊”为“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从医和提出“疾如蛊”,又强调“非鬼非食”来看,真正意义上的蛊疾病因应是“鬼”或“食”(食入虫毒?),亦即泛义性的蛊毒。晋平公之病起于女色所惑,不同于真正的蛊疾,故只言“疾如蛊”,而非“疾为蛊”。谓其“疾如蛊”的理由又是什么呢?唐代孔颖达解释为:“蛊者,心志惑乱之疾,若今昏狂失性,……如彼惑蛊之疾也。蛊是惑疾,公心既惑,是蛊疾而云如蛊者,蛊是失志之疾,名志之所失,不独为女……病有鬼为之者,有食为之者,此病非鬼非食,淫于女色,情性惑乱以丧失志意也。”[10]孔氏认为“蛊”是“心志惑乱之疾”的总称,引起“心志惑乱之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惑于女色是其病因之一。果然如此的话,晋平公的病完全可以直称蛊疾,而不必说“疾如蛊”,孔氏的解释显然存在着矛盾。《左传》原文先说“疾如蛊”,后又称“惑蛊之疾”,对晋平公之病究竟是否确为蛊疾,表述得模棱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