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缓慢的心律失常:对各种缓慢的心律失常,包括窦性、房室交接处性和室性的,可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麻黄素或乳酸钠(静脉注射或滴注)等治疗。以往认为应用阿托品较为合适,如同时有低血压者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但后者还有增强心脏收缩力的作用,引起心肌氧耗量增加,并有导致心律失常的可能。近年来认为阿托品引起心率增快的同时,也使心肌氧耗量增加,也可引起严重心律失常,因此也应慎用。用上述药物无效或发生明显副作用时也可考虑应用人工心脏起搏器。
(4)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速、频发房性过早搏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和心房颤动等,可选用β阻滞剂、洋地黄类、维拉帕米、胺碘酮、奎尼丁、普鲁卡因酰胺、安他唑啉等药物治疗。对后三者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应用同步直流电复律器或人工心脏起搏器复律(参见本篇第七章"人工心脏起搏和心脏电复律"),尽量缩短快速心律失常持续的时间。
(5)心脏停搏:立即作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心腔内注射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乳酸钠和阿托品等,并施行其他心脏复苏处理(参见本篇第六章"心脏骤停和心原性猝死")。
6.治疗
休克 (也参见本篇第四章"休克"和第十篇第二章"心血管系统功能监测")。
(1)一般处理和监护:吸氧、保暖,密切注意血压、尿量、中心静脉压、肺"毛细血管"压(肺楔嵌压)和心排血量的变化,随时调整治疗措施。
(2)补充血容量:约20%的病人,由于呕吐、出汗、发热、使用利尿剂和不进饮食等原因,而有血容量不足,需要补充血容量来治疗,但又要防止补充过多而引起心力衰竭。可根据血流动力学监测结果来决定输液量。如中心静脉压低,在49~98Pa(5~10cmH2O)之间,肺楔嵌压在0.8~1.6kPa(6~12mmHg)以下,心排血量低,提示血容量不足,可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或10%葡萄糖液;输液过程中如中心静脉压增高超过196Pa(20cmH2O),肺楔嵌压高于2.0~2.7kPa(15~20mmHg)即不应再输。
(3)应用血管收缩药:收缩压低于10.7kPa(80mmHg),静脉输液后血压仍不上升,而肺楔嵌压和心排血量正常时,可选用血管收缩药:①多巴胺:10~30mg加入5%葡萄糖液100ml中静脉滴注,也可和间羟胺同时滴注。②多巴酚丁胺:20~25mg溶于5%葡萄糖液100ml中,以2.5~10μg/(kg·min)的剂量静脉滴注,作用与多巴胺相类似,但增加心排血量的作用较强,增快心率的作用较轻,无明显扩张肾血管的作用。③间羟胺(阿拉明):10~30mg加入5%葡萄糖液100ml中静脉滴注,或5~10mg肌肉注射。但对长期服用胍乙啶或利血平的病人疗效不佳。④去甲肾上腺素:作用与间羟胺相同,但较快、较强而较短,对长期服用胍乙啶或利血平的人仍有效。0.5~1mg(■1~2mg重酒石酸盐)加入5%葡萄糖液100ml中静脉滴注。渗出血管外易引起局部损伤及坏死,如同时加入2.5~5mg酚妥拉明可减轻局部血管收缩的作用。
(4)应用血管扩张药:如经上述处理,血压仍不升,而肺楔嵌压增高,心排血量降低或周围血管收缩造成总阻力增加,有病变的左心室面临高阻抗,其张力增高,耗氧增加时,休克程度将加重,病人四肢厥冷,并有紫绀。此时可用血管扩张药以减低周围阻力和心脏的后负荷,降低左心室喷血阻力,增强收缩功能,从而增加心排血量,改善收缩功能,从而增加心排血量,改善休克状态。
血管扩张药要在血流动力学严密监测下谨慎应用,可选用硝普钠(15~400μg/min静滴)、酚妥拉明(0.25~1mg/min静滴)、二硝酸异山梨醇(2.5~10mg舌下多次)或硝苯地平(10~20mg口服多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