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疗效的因素 应用多变量回归分析,影响IFN治疗效果的各种因素,以治疗前病毒的负荷量治疗过程中病毒的降低水平、病毒的基因型和肝组织学改变最为重要,其次与病程、病人年龄、肝脏内含铁量等有关。在治疗前了解这些预测因素,在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HCV-RNA和ALT改变的时相,有助于规划和改变治疗方案的决策。
持续疗效的临床意义:对达到SR病人长期随访,约90%ALT维持正常,HCV-RNA阴性,肝活检组织学明显改善,部分病人的肝脏恢复正常。这种病人可认为基本治愈。
复发和无效病人再治结果:对复发的病人,应用原来剂量或增加剂量再治疗12个月,ETR可达到79%-85%,SR为51%。对初治无效的病人,再治疗的效果差,ETR为14%-30%,SR低于10%。
慢性丙肝:在欧美IFN已普遍地用于治疗慢性丙型
肝炎。对1249名美国的消化科和肝科医师调查,凡ALT增高的慢性丙肝病人90%进行肝活检,60%接受IFN治疗。综合文献的报告,应用IFN3MU,一周三次,6个月,肝脏生化功能(ALT)ESR为35%-50%,SR6为8%-21%。病毒标志ESR为27%-35%,SR6为8%-12%。如果将疗程延长到12个月,ETR与6个月疗程无明显差别,但复发率显着降低,SR6提高近一倍,为19%-42%。比较不同类型IFN之间的疗效,虽然各报告疗效之间差别较大,通过汇集分析,IFN-α2b、IFNα2a IFNα-nl和CIFN之间的疗效基本相同。比较不同疗程,认为12个月的疗程较好,如增加剂量,亦可适当增加ETR和SR。比较IFN-α2b 6MU治疗6个月的疗效,ETR分别为61%和52%,SR6分别为28%和18%。IFN-α2a 6MU治疗6个月,其STR和SR6分别为22%-64%和6%-33%。用IFN-αnl 6MU 治疗12个月,ETR和SR分别为26%和16%。所以单增加剂量所得到的好处不大,但不良反应相应增加。因此NIN的共认会议推荐在一般情况下用3MU, 每周三次,疗程12个月,必要时可延长至18-24个月。对于初治早期疗效不好或复发病人,可增加剂量。
急性丙肝:IFN对急性丙肝的疗效较好,及时应用IFN可预防急性肝为发展为慢性肝炎,根据8个随机对照研究,用IFN3MU,一周三次,疗程3个月,较未治疗组有很高的ETR和SR。在停药12个月后,IFN治疗组的病毒阴转率为41%。而示治疗组仅为4%。
干扰素对丙肝的疗效:
根据ALT复常、HCV-RNA阴转、肝活检改善三方面综合评估。至少应包括ALT和HCV-RNA。分别评估:近期疗效(ESR)和远期疗效(SR)。在治疗过程出现反跳,称为突破。停药后反跳称为复发。
疗效评估:
适应症:急性丙型肝炎现认为属于治疗对象,及时治疗可防止慢性化。所有慢性丙肝病人,最好都有治疗的机会,但目前只有一部分经过选择的才适合干扰素治疗。主要的适应症是易发展的
肝硬化的高危病人,临床上ALT持续或反复增高、HCV-RNA阳性、肝活检有汇管区或桥转纤维化、或至少有中等程度炎症和坏死。另一组ALT增高,肝活检仅有轻度坏死炎症,没有纤维化的病人,是否应立即治疗,还不清楚,或许可以追踪观察,每隔3-5年再作一次肝活检后决定。小于18岁和大于60岁的病人,不推荐用干扰素治疗。对于ALT正常的HCV感染病人,现有资料并不证明干扰素有好处,反而可引起ALT增高,故暂不予治疗。有吸毒或酗洒者,需停止吸毒或禁洒6个月后才可进行治疗。慢性丙肝合并HIV感染者,如病情稳定,临床和免疫功能良好者,可按照上述的剂量和疗程用干扰素治疗。病人如有严重忧郁症的病史、血细胞减少、甲状腺机能亢进、肾移植和自身免疫病,均应作为禁忌症。
丙型肝炎α干扰素为目前对丙型肝炎有效的药物,近年来着重研究最合适的剂量和疗程,疗效的预测因素,与其他抗病毒药的联合应用。
临床疗效:比较口服洛布卡韦200mg,400mg,和800mg,治疗慢性乙肝病人有明显抑制血清内HBV-DNA的作用,明显优于安慰剂组。连续服用12周后,29例中18例HBV-DNA水平降低至测不出的水平,<2.5pg/ml),但停药后,又见回升。目前拟进行Ⅲ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为200-400mg/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