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衰竭,其主要原因考虑自身免疫性肝损,不排除PBC、自身免疫性
肝炎、硬化性
胆管炎等,在原有肝病变的基础上不排除药物加重肝损害的可能现在所需检查抗线粒体抗体、肝炎病毒学指标,肝活检查病毒及相关病理学指标。
参考条件包括(1)肝外系统表现,如发热、皮疹、关节痛、淋巴结肿大等,有系统
脉管炎者,更有助诊断;(2)血像显示嗜酸性白细胞增多(>6%)、假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存在;(3)免疫学检查:应用相关药物致敏的巨噬细胞(或白细胞)移动抑制试验及/或淋巴细胞转化试验阳性;(4)提示DILD的组织学改变 药物性肝病时可呈现肝小叶或腺泡的区带坏死、微泡
脂肪肝、嗜酸性白细胞浸润、单纯性淤胆、破坏性胆管病变、肝血管损害病变以及肉芽肿性肝炎等;(5)偶然再次给药,迅速激发病变复燃。
基本条件包括(1)有药物暴露史及与之相一致的潜伏期。潜伏期因药物肝毒性种类而各异,免疫特异质性者多为1~5周,代谢特异质性者短则数周、数月,长则1年以上。(2)能排除其他原因或疾病所致的肝损害或肝功能异常。(3)一旦臆诊为药物性肝病,停药后,血清转氨酶(ALT)应于8天后开始逐步下降,并于30天内不再上升,其他血清肝功能指标亦相应有所改善。
药物性肝病的诊断药物性肝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无特异之处,与其他原因所致的肝病不易区别,给诊断带来一定困难;有些患者病变轻微,临床呈隐匿性经过,不易早期发现;原有肝病者叠加药物性肝损害时,容易误认为肝病复发;原有疾病如并发肝损害者,容易掩盖或混淆药物性肝损害的真象;在同时应用数种药物治疗的老年患者,诊断更具复杂性。为此,诊断药物性肝病时,宜详细询问药物暴露史,包括服用药物史、肝毒物污染接触史,然后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作出初步臆诊,加上参考条件中任何2项者可以确诊。
(2)代谢特异质性(metabolic idiosyncracy) 其特征为:①肝损害发生前没有固定的致敏期(1~5周),潜伏期变异很大,短则1周,长则数月,1年或更长;②激发肝损害发作不像超敏反应那样只给1~2次剂量即可,而需要数周、数月的长期给药;③无全身特异质反应。
(1)超敏反应(hypersensitivity) 具有以下特点:①发病率低;仅引起暴露者少数个体的肝损害,常伴有全身特异质性反应,如发烧,皮疹、血清病综合征,血象嗜酸性白细胞增多,血清中可检出特异性抗体;②不能在动物体内复制;③肝损害无剂量依赖关系;④第一次给药与发病的时间间隔在个体之间有一定变异,需有1~5周的致敏期,停药后缓解,再次给药可迅速使肝损害复发;⑤病变呈弥漫性,常伴有明显炎症反应。
宿主特异质肝毒性(idiosyncracy hepatotoxicity)或称不可预测性肝毒性,包括下列两种(6):
(2)间接肝毒性(indirect hepatotoxicity) 选择性地干扰细胞某一特殊的代谢途径或过程,或选择性地与某种特殊分子结合并改变其构型,进而引起细胞代谢及功能障碍以及结构改变。例如:半乳糖胺(GaLN)在肝内代谢时,引起核酸、蛋白质合成障碍,导致肝细胞坏死、凋亡;17-烷化类固醇、口服避孕药,干扰胆汁酸代谢途径,引起胆汁淤积;四环素干扰脂肪酸的氧化代谢,引起微泡性脂肪变性。
(1)直接肝毒性(direct hepatotoxicity) 母体或原形药物直接致肝损害(如黄磷),或在肝内生成反应性代谢物致肝损害(如四氯化碳),它们无选择性地作用于肝细胞浆膜及细胞器内膜,引起脂质过氧化及蛋白质变性,病理学上表现为肝细胞坏死或脂肪变性。在给予毒物后,几乎迅即发病,并于短期内达到极点,故其临床过程急骤。
药物内在肝毒性(intrinsic hepatotoxicity)又称真性(true)或可预测的肝毒性(predicable),其特征为:发病率高,对暴露者中大多数个体均有致肝损害作用,并可引起肝外器官损害;能在动物体内复制;有剂量依赖关系;给药与发病时间间隔大体上是一致的;小叶或腺泡肝细胞呈带状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