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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主要有毒植物》一书中收载的有毒植物,大部分在我区都有分布。前面已经提到,目前仅壮族地区用于治病的毒药就有99种之多,这是因为广西的自然条件适宜这些毒草生长和这些动物生存的缘故.壮族人民长期在多毒的环境里生活,经常接触这些毒物,极易发生误服中毒或被毒蛇、毒虫咬伤中毒等紧急情况,它促使人们去探索,去实践,找出哪些动植物是有毒的,哪些是无毒的,中毒后如何抢救及哪些毒药可以用来治病,从而积累了这方面的经验。因此。壮族地区的多毒环境是促使壮医善用毒药和解毒药的客观因素,恰如《本草拾遗》曰:"岭南多毒物,亦多解物,岂天资乎"。
(二)中毒是壮族地区的常见病和多发病。
据文献记载,痧,瘴,蛊,毒是壮族地区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毒"的含义很广,包括所有中毒类疾病,据文献记载及实地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金属毒。
古医书称为金石药或金石毒,其中的水银及其制剂如丹砂(即硫化汞)与雄黄、雌黄(砷的硫化物)等在古代炼丹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长期用为长生不老之药。历代的统治者及达官显宦为求长生不老,误服汞、砷之剂而死者,难以计数。古代壮族地区出产的金石药质量较好。《岭外代答》记载的金缠砂及真汞(天然汞)是国内稀有的矿物药。传说汉代张道陵曾来钟山县炼丹。葛洪"为丹砂求为勾漏令"。这些记载说明古代壮族地区曾是炼丹地之一,因此必定有金石药中毒的发生,如宋代壮医用甘蕉根治疗金石发动就是-个例子。在宋代,壮族地区的人们也已认识到纯金及银无毒,含有杂质者有毒,称为"生金","生银'以示区别。故金银中毒亦时有发生。目前这类中毒常见于工业生产中的职业中毒。
2.植物毒
药物中毒的发生与毒药出产地有关。在壮乡有毒的植物很多,日常生活中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中毒。常见的植物中毒有钩吻中毒,乌头中毒,蔓陀罗中毒,野芋中毒,附子中毒,杏仁中毒,巴豆中毒,商陆中毒,马钱子中毒等。
3.食物中毒
河豚鱼中毒,毒艾中毒,木薯中毒在壮乡较常见,特别是木薯中毒的发生率较高。因为木薯是我区的主要农作物。在壮乡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大多因为误食腐败变质的食物而致。此外,"并食毒"的发生也常见到。所谓并食毒是指几种食物不能合食,合食则能中毒。这是因为对某些疾病或中毒的真实原因认识不清,并不是并食能够生毒。
4.酒精中毒
壮族有饮酒的嗜好,特别是在高寒山区,有些村寨几乎人人会喝酒,家家会酿酒,出街入市,红白喜事必定喝酒,有歌曰:"相逢不酒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因此恣饮过度以致中毒时有发生。
5.毒蛇、毒虫咬伤
由于地理环境的特点.壮族地区毒蛇、毒虫特别多。因此,毒虫、毒蛇咬伤是对壮族人民危害较大的外伤病。目前常见的毒虫有蜈蚣,毒蜂,常见的毒蛇有银环蛇,眼镜蛇,金环蛇,竹叶青,眼镜王蛇、白唇竹叶青等。
6. 毒箭
毒箭是古代壮族常用的狩猎和作战武器,当村寨间发生争斗或与外族作战时,常以毒箭为武器,因此,毒箭中毒是古代壮族地区的常见病之一.
7.瘴毒
瘴毒又称瘴气,是古代壮族地区的常见病。广西素有"瘴乡"之称,正如《桂海虞衡志》所说:"瘴,二广惟桂林无之,自是而南,皆瘴乡矣"。广西气候炎热,多雨潮湿,是导致瘴气的主要原因,如《诸病源候论》指出,岭南瘴气的发病是由于"杂毒因暖而生"和"皆由山溪源岭瘴湿毒气故也";《岭表录异》记载的"瘴母"发病的原因是因岭南雷雨时节所特有的球形雷爆破后,形成的大气污染所致;《岭外代答》指出,昭州(今平乐县)的瘴是由于地产毒药,污染水源所致;《桂海虞衡志》也指出,邕州之瘴是水土恶所致。这些记载说明。广西的水土环境与瘴气的发病有密切的关系。壮族先民认为人触及秽浊之气,突然起病,出现腹痛,呕吐,神志昏厥等症状,称为"瘴气",这与"中恶"有相同之处,但也不尽然。据文献综述,瘴气所包括的病有十种之多,如疟疾,温病,脚气,沙虱热,中毒,喉科病,痈疽,指头感染,脱发等,而不是专指某-个病。故《岭外代答》说:"南方凡病,皆谓之瘴"是有其根据的,对于瘴气,壮医按发病季节分为青草瘴,黄梅瘴。新禾瘴,黄茅瘴,按症状表观及性质分为冷瘴,热瘴,哑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