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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社会历史及其与壮医药的关系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2-06-03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霍乱案:元和十一年(816年),柳宗元患霍乱,症见上不可吐,下不可利,出冷汗三天半许,气即绝。服用霍乱盐汤方,即以盐一大匙,熬成黄色后与童尿一升煎服,服后"入口即吐,绝气复通"而病愈。

三案均反映了岭南方剂学的萌芽及医疗技术的进步。

1161年郑樵氏在《通志》中将医书细分为16类,其中岭南方类5部9卷,包括壮族医药在内。分类中设岭南方-项,标志着包括壮族医药在内的南方少数民族医药在祖国传统医学中的明确地位。据《岭南卫生方》前言,当时及随后的岭南书有李喧的《岭南脚气论》、李继臬的《南行方》、郑椎《通志》载的《治岭南众疾经效方》、《广西摄生方》等。

第四节 丰富多彩的壮医诊疗技法

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壮医逐步形成了颇具特色且丰富多彩的诊疗技法,大大地丰富了壮医的内容。

壮族的诊断方法包括望诊、脉诊、甲诊、口诊等方面。详细内容见第六章第四节。

壮族的治疗方法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到了这一时期,已形成了内治法、外治法等治疗方法数十种,大多技法沿用至今。详细内容见第六章第六节。

第五节 医疗制度和医疗机构的建立

壮族地区医疗制度和医疗机构的建立都较晚,据文献记载,大约在宋以后才建立。

11世纪中叶,广西爆发了壮人侬智高领导的有壮汉等民族人民参加的反宋起义。根据新出土元碑《故大师白氏墓碑铭并序》考释,白居易的后代白和原,在广西参加了这次起义,当过"医长",成为医药世家。说明在起义部队中,有不少壮、汉医生,并已设立了医疗制度。这方面有关文献缺乏记载,尚待进一步考证。据有关史料记载,起义首领侬智高的母亲阿侬是一位医术颇精的女壮医,擅长骨伤科,阿侬随起义军把壮医医术传播到云南。

明清时代,有关文献才开始明确记载壮族地区医疗制度和医疗机构的情况。

明代,在土司制度下,官方设有医药机构,官方和民间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医药人员,地方志对此有明确的记载。《广西通志》载:"庆远府......医学在税课后,成化元年(1465年)知府周一清重建","天河县......医学在县治南","思恩县......医学在县治左","武缘县......医学在县治南","永淳县......医学在县治西","南宁府......医学在府治西",等等。据不完全统计,明代嘉靖十年(1531年),广西有40多个州、府、县土司设有医学署。这些医学署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是医药卫生行政机构,还是医疗服务机构,或者是医学教育机构?由于记载欠详,尚难以定论,但其为医药卫生机构则是肯定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医学署的医官"本为上人",即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这对于发展民族医药特别是壮医壮药,当然是一个促进的因素。这也说明土司对本民族的传统医药还是比较重视的。事实上,在土司家属中就有直接从事医药工作的专职医生。如清代道光年间,在忻城土司衙门西侧曾建起一栋"大夫第"。莫氏土司第十九代孙莫述经(号钦明)就是"大夫第"里的专职医师,主管土司衙门大小官员及其眷属的保健事务,同时也兼理一些民间病患。莫述经的诊室、药房设在"大夫第"的"头堂",诊室在左,药房在右,专用中药及本地产的民族药防病治病。土司的亲属从事医疗工作,说明在土司制度下民族医是有-定的社会地位的。

清代,壮族地区建立的卫生机构负责管理地方医药和救济、诊疗贫穷患者。《北海杂录》云:"太和医局,设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亦广西商人协力敛赀,藉行善举。与广仁社相通一气者,专为赠医施药舍馆事,局有永远管理四人,另每年公举总理四人......聘请医师驻局,七点至十-点,以便贫病人到诊。"《龙津县志》亦曰:"医药局于宣统初年成立,延请中医生,主任医药杂务。民间贫寒之家有疾病者,就局诊治,不收诊金,间或有赠药剂者。局址初附设于道尹公署,嗣移于旧都司府,再移于龙州学社内。"有些地方的医药机构成立之后又取消,如《博白县志》(乾隆年间修)称"阴阳学,医学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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