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大都是信息性质的文献。其他难治病的文献也都具有此特性,在一次文献中,有些是具有理论探讨的性质,因缺乏实践,往往寓有推理性,很可能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也仅可供参考,是带有设想性质的信息。
1.3难治病验案的偶然性
在现代难治病中,虽然也有一些是多发病,但大都数发病例数偏少,有的是罕见病,所以有些学者认为难治病具有表现稀奇、怪病奇证、宿疾顽症的特性,由此在难治病的文献中,以个案、验案之报道多见,如近年帕金森氏病的中医文献有增多之趋势,于1990~1994年五年的中医文献43篇中,就有12篇为验案报道;在1986~1995年中医治疗尿崩症的45篇文献中,32篇为验案报道,占3/4以上,足见验案类文稿是难治病常见的形式。
医案类文献,其是以单体作为一个单元,是以其罕见性、攻坚性为特色,由此在很大程度上寓有机遇性和偶然性,因为在100例或更多的治疗病例中,只要有一例有效就可作验案报道,无形中隐匿了无法估计的无效病例,其可信度存在问题,仅仅是可供参考的线索,有效的治则和方药均有待重复验证,绝不能以此为据作为科研成果之佳绩。
1.4难治病疗效的差异性
临床资料的报道一般均以其疗效作为取舍依据。在临床科研中对疗效的判断标准应以国际或国内公认的统一标准为准,有一些尚无统一的疗效标准,则可以全国性会议讨论认可的标准为依据,若无这些相关标准,只能自拟标准,此时,也应以高标准、严要求的规格来加以拟定,才符合科学性、可信性、先进性的要求。然而在众多的难治病文献中,对其疗效的评估差异性很大,极少有以标准化之疗效标准为依据的。如在艾滋病临床报道文献中,有的是以艾滋病患者舌炎为题,有的是以艾滋病并发皮肤粘膜感染为其临床资料的分析对象,均未涉及艾滋病之本体;又如帕金森氏病,虽然在疗效判断中有Webster评分法,可根据Sampson氏锥体外系反应量予以评分,但文献资料中言明用此标准者很少,大多数作者都是自定的标准,以其震颤之频率、程度,或其自主活动情况为依据,即使是20例以上的临床资料,各文献之有效率自60.7%至96.5%不等,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由此也必然影响其可信度。
1.5难治病方药的争鸣性
中医对现代难治病的治疗,虽有辨证论治的框架,但各学者见仁见智,各显神通,治法各异,方药更是五花八门,呈现一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态,虽可求大同而存小异,但尚难统一。如尿崩症,虽临床证候大体归纳为阴虚燥热和脾肾阳虚两型,但治法各异,笔者曾收罗自1957年以来的中医文献,其治法大体可划分为辨证立法、据症立法、辨病立法三类,在辨证立法中,又可分为滋阴清热法、温补脾肾法、疏肝清热法三种,而在滋阴清热法中,又有滋阴润燥法、清热生津法之别;在温补脾肾法中,又有温补肾阳法、健脾助运法之异,在据症立法中,则有固脬法、升提法、利尿法、解涸法、生津法、发汗法、通便法等,不仅如此,在具体治疗中对药物的取舍,各学者又存在分歧,如在温补肾阳法中,对温肾之桂、附,即存在取舍之分歧,有的学者认为肾阳虚馁,肾关不固,当用桂附,且药后尿量能在短期内显著减少;有的学者则认为尿崩症已有燥热之象,虑桂附辛热助阳,有烁阴伤津之弊,服后有烦渴加重、低热不退、饮水及尿次增多现象,不主张使用。学术上之分歧既反映了治疗措施的欠成熟,也反映了病情证候的复杂。目前有些临床工作者热衷于一病一方的寻觅,显然在难治病中是不现实的,也是不明智的,如今不少学者普遍认为单用一法难以奏效,须数法并用,或随其病程的演变,分阶段施治,看来对难治病治疗方法的学术争鸣还需持续一段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