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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秦汉以前 出土文物 医学文献 西北 华中 华东 医药器物
(接上期)
5甘肃省敦煌县马圈湾
在甘肃省敦煌市地区出土的汉代简牍自从20世纪初首次由英人斯坦因发现后,迄1988年为止先后又有国内外赴该地的考察团陆续进行发掘达八次之多。其中只有在1979年6月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即现在的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于敦煌市西北的马圈湾发掘的汉代简牍为数最多,共1217枚。这是相当在敦煌发掘汉简史上的第五次,其结果发表在1991年该所编写的《敦煌汉简》一书中。在这次出土汉简中发现了少量有关医药资料。这也是在敦煌第二次发现的医药汉简。又可分为以下三类。
5.1药方简牍
属于药方的简牍有以下5枚。即:
“×× ××× 六×白椟带二扣××××××姜一半水银二斤当归半夏黄芩蜀椒(原作“胶”《敦煌汉简》释为“署”,非)……× 十分白 石十分
……良母治(原释文作“脂”,核对原文为“治”)取善者,一两李实(“石”)十分人参十分,取善者”
(以上是563号牍的正面,即“563A”)
“……府元二斤地榆根××……”(此是563号牍背面,即“563B”)
按,将以上释文对照图版,由于字迹相当模糊,故对于上面的“白椟带”、“良母”及“×”之类的药尚未能识出究属何物,但此牍文字所记药物及其书写规格均应属医方之列。
其次,此方中的“ ”,是一种昆虫类药。在《神农本草经》中有木 及蜚 二种,均列为中品,此处不知指那一种。“蜀椒”的原字为“胶”,系通假。此药为木部药,在《神农本草经》中也列为中品。“白 石”在《神农本草经》中称为“ 石”,其后在《名医别录》中始记为:“一名白 石”。“李实”的“实”字原作“石”,也属通假。《神农本草经》无此药,但在《名医别录》果部中品“李核仁(人)”条的副品项下始列出“(李)实”的药名。
复次,上面这个医方中的水银(《本经》上品)和白 石都是药力峻猛的烈性药。而且水银的药量用到二斤,显然不是一般的内服药方。似有外用医方的可能,但方中的主治文全脱,故尚无实用价值。……
“黍米一石……”(574)
按,黍米为《名医别录》米谷部的中品药。此处的剂量为“一石”。当系作为药料用途,但非具体医方。
“……白草各一分,皆治……”(1060)
按,此方中的“白”字,因字迹不够清楚,疑为“甘”字之讹。即在“甘草”一药之上还脱其他药物,“皆冶”即共同研末之义。
“……×分摄(?)水取桔梗、龟(原作“黾”)板、芍药各二分,海 (?)、黄芩……”(1177)
按,龟板,《神农本草经》名龟甲,列入上品,为虫鱼部药。
5.2记有医药、疾病的汉简
这类汉简数量很少。由于多缺文,意义均不甚明了。如:
“……九人病……定作卅人实××××××五人……”(810)
“××五凤三年(西汉宣帝年号,即公元前55年)十二月庚戍病胸“(匈)”满、头痛(“ ”),××……”(1026)
“……致医药所欲,闻命,幸甚、幸甚,……”(1138)
“××病”(1149)
5.3法医或兽医检验汉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