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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上只有致伤案情,未见司法检验文。
3江苏省连云港市尹湾
1973年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尹湾汉墓中出土的第6号木牍,原题名为“武库永始四年(永始为汉成帝年号,即公元前13年)兵车器集簿”,这是一种武器库的帐簿,其中记录了各种库存武器的项目与数量。木牍系正、背两面分栏书写。在背面第3栏记有下列一种物品:“薰毒八斗”,这里所记的“薰毒”究为何物?曾引起学者的推测。据《尹湾汉墓简牍综论》一书李均明的文章中指出:“薰毒,疑指熏烟的原料,藁艾之类。……以容量计,当为原料之类。非器物”。
惟此说欠妥。因为干枯的藁艾类的易燃类草料完全没有必要存放在兵器库中。
另据张显成教授的考证,认为薰毒应系薰陆一物的音假。笔者完全同意。因为从古音学上讲,陆字为来母,觉部韵。而毒字为定母,觉部韵,系同韵通假,这种现象在简帛的手写文字中是很常见的。薰陆是薰陆香的略称,在古籍中也有记载。
此物乃中医传统药物乳香的别名。系生长在亚热带地区一种名叫卡氏乳香树Boswellia carterii Birdw上的树胶脂。作为医疗用途是中国古代军事医学上常用于治疗战争创伤的药物。具有活血、镇痛、消肿、生肌的优良效果,也是军队上的必备之品,惟此药在南方地区虽然产量较多,但根据产品的质量差异,也有不同的等次。正如《本草纲目》卷34“薰陆香(乳香)”条中所指出的:“南番诸国皆有。《宋史》言:乳香有十三等”。而这里所记的乳香究属那种等级虽不明确,但却不难看出在西汉时的军队中已经普遍利用此药了。兹摘录几段古籍中对于此药的记述以供参考。
《名医别录》:“薰陆香,微温。疗风水、毒肿、去恶气、伏尸。”
晋·嵇含《南方草木状》:“出大秦(汉代对罗马帝国的称谓)。在海边自有大树,生于沙中。盛夏,树胶流出沙上,夷人采取之,卖与贾人。”
唐《新修本草》:“(薰陆香)出天竺国(古代印度别称)及邯郸。似松脂,黄白色。天竺者多白。邯郸者夹绿色,香不甚。”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薰陆,乳香也,本名熏陆,以其滴下如乳头者谓之乳头香;熔塌地上者谓之塌香。如腊茶之有滴乳、白乳之品,岂可各是一物!”
各地出土的古医药器物
已知在我国各地出土的千年以上古医药器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华中地区方面
出土的药物实物主要见于1976年在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以及马王堆一号与三号汉墓。这些药物均放置于棺椁边箱的一些容器(如竹笥、漆奁或囊袋)内。这类药物不仅有国产地道药材的桂枝、桂皮、茅香、花椒、杜衡、藁本、佩兰、姜、高良姜、牡蛎、丹砂等品种,而且还有来自异国产于印度(“天竺国”)的药品苏合香。这也说明当时中外医药交流还是很频繁的。
在利用药物配方的溶液进行尸体的长期防腐方面也有突出的成就。其中包括在马王堆一号汉墓及三号西汉墓中出土的古尸及凤凰山西汉墓(一六七号墓)出土的古尸均能在经过二千年的历程而尸体外观及其内脏器官仍然保存完好如初。这种卓越的效果当然都是经过严格的消毒防腐处理所取得的。
再如1953年在长沙左公山战国墓葬中出土的称量药物的药衡。包括1个天平秤和大小9个砝码。这些砝码最重者不过4两,余者只有数钱或数分重。
此外,在1955年的南京中医药展览会上还展出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其他一些可供作药用的器物,像陶鼎、骨瓶及铜豆等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