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精神过分紧张或受刺激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②寒冷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③年轻初孕妇(<18岁)或高龄初孕妇(>40岁);④有慢性高血压、慢性
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⑤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者;⑥体型矮胖者,即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cm)2x100)>0.24者;⑦子宫张力过高(如羊水过多、双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及
葡萄胎等)者;⑧家族中有高血压史,尤其是孕妇之母有重度妊高征史者。
1.妊高征的好发因素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妊高征发病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妊高征的病因,至今尚未阐明。妊高征好发因素及主要的病因学说简介如下。
3.重度妊高征 为病情进一步发展。血压高达160/110mmHg或更高;24小时尿液中蛋白量>0.5g;可有不同程度的水肿;井有一系列自觉症状出现。此阶段可分为先兆子痫和子痫。 (1)先兆子痫:在高血压及蛋白尿等的基础上,患者出现头痛、眼花、恶心、胃区疼痛及呕吐等症状。这些症状表示病情进一步恶化,特别是颅内病变进一步发展,预示行将发生抽搐,故称先兆子痫。 (2)子痫:在先兆子痫的基础上进而有抽搐发作,或伴昏迷,称子痫。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先兆子痫征象不明显而骤然发生抽搐。子痫典型发作过程为先表现眼球固定,瞳孔散大,瞬即头扭向一侧,牙关紧闭,继而口角及面部肌颤动,数秒钟后发展为全身及四肢肌强直,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迅速发生强烈抽动。抽搐时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持续1分钟左右抽搐强度减弱,全身肌松弛,随即深长吸气,发出鼾声而恢复呼吸。抽搐发作前及抽搐期间,患者神志丧失。抽搐次数少及间隔长者,抽搐后短期即可苏醒;抽搐频繁持续时间较长者,往往陷入深昏迷。在抽搐过程中常发生种种创伤,如唇舌咬伤、摔伤甚至
骨折,昏迷中呕吐可造成窒息或吸人性
肺炎。 子痫多发生于
妊娠晚期或临产前,称产前子痫;少数发生于分娩过程中,称产时子痫;个别发生于产后24小时内,称产后子痫。
2.中度妊高征 血压>150/100mmHg,但不超过160/110mmHg;尿蛋白(+)表明24小时尿液中蛋白量>0.5g;无自觉症状或有轻度
头晕。
(3)水肿:最初表现为体重异常增加(隐性水肿),每周超过O.5kg。若体内积液过多,则导致临床可见的水肿。水肿多由踝部开始,渐延至小腿、大腿、外阴部、腹部,按之凹陷,称凹陷性水肿。踝部及小腿有明显凹陷性水肿,经休息后不消退者,以“+”表示;水肿延及大腿,以“++”表示;“+++”表示水肿延及外阴和腹部;“++++”指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者。
(2)蛋白尿:蛋白尿的出现常略迟于血压升高,量微小<0.5g/24h,开始时可无。
(1)高血压:孕妇在未孕前或妊娠20周前,血压(即基础血压)不高,而至妊娠20周后血压开始升高至140/90mmHg,或收缩压超过原基础血压30mmHg,舒张压超过原基础直压15mmHg。
1.轻度妊高征 主要临床表现为血压轻度升高,可伴轻微蛋白尿和(或)水肿,此阶段可持续数日至数周,或逐渐发晨,或迅速恶化。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所特有的疾病。1988年我国25省市的流行病学调查,约9.4%孕妇发生不同程度的妊高征。本病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迄今为止,仍为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