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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与辅料炒无多大区别,一般多将用蜜炒的叫炙。如炙甘草、炙黄芪。
煅:是将药物直接或间接放在火上煅烧,使其松脆易于粉碎。多适用于矿石类或贝壳类药物。
煨:是将药物裹上湿纸或面糊,埋于灰内或置于文火上烘烤,以纸或面糊表面焦黑为度,冷却后剥除纸或面糊使用。目的是利用纸或面糊吸收药物中的部分油质,以减低药物的刺激性,并增强药物疗效,如煨木香。
炮:是将药物放入砂中加热,炒至焦黄爆烈,便于加工,并增强其温燥之性,同时能使药物毒性降低,如炮附子、炮姜。
(3)水火同制法 包括蒸、煮、单三种方法。其目的是改变药性、增强疗效。
3.中药的用量
用量即中草药在临床上应用的分量。包括重量(克)、数量(片、支)、容量(汤匙、毫升)。
一般来说中药安全比较大,但个别有毒药物仍需十分注意,不可过量,确定用量一般原则是:
(1)根据药物性能确定用量:凡有毒的,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如乌头、雄黄之类;质重的药物用量要大,如代赭石、牡蛎类;质轻的用量宜轻,如蝉蜕;芳香类药物用量宜轻,如丁香、檀香。
(2)根据病情需要确定用量;病情轻或慢性病,用量宜轻;病情深重顽固用量宜大,还有些药轻用、重用作用不同,如柴胡轻用升阳,重用疏肝。
(3)根据配伍、剂型确定用量:一味单用、用量宜重,复方配伍,用量宜轻。方中主药用量宜重,辅药用量宜轻;汤剂用药宜重, 丸散剂用量宜轻。
(4)根据病人性别、年龄、体质确定用量:妇女、老年、体弱、儿童用量宜轻,男子、体壮、年轻用量宜重。
各类药物用量大致规律如下:
花叶、芳香走窜之品3-9克;根茎类9-15克;矿石贝壳类15-30克;特殊药物例外;细辛一般不超过3克,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二、方剂的基本知识
(一)方剂是理、法、方、药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辩证方法基础上选药配伍组成的,所以,首先要理解方剂与治法的关系,才能准确而缜密的遣药用方。
从祖国医学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治法是在积累了相当医疗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是后于方药的一种理论。但是当治法已由经验总结上升为理论之后,就成为指导遣药组方和运用成方的指导原则。例如一个感冒病人,经过四诊合参,审证求因,确定为外感风寒表实证时,根据表证当用汗法,寒者热之的原则,决定用辛温解表法治疗,并且按法选用相应的有效成方,或自行选药组成辛温解表剂,如法煎服,便能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则,治法与辩证不符,组方与治法脱节,必然治疗无效,甚至反使病情恶化。,由此可见,治法是指导遣药组方的原则,方剂是体现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我们常说“方以药成”,却又首先是“方从法出,法随证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为用,密不可分的。
(二)方剂的组成原则
方剂的组成不是单纯药物的堆积,而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规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个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说明药物配伍的主从关系。一个疗效确实的方剂,必须是针对性强,组方严谨、方义明确、重点突出、少而精悍。现将“君、臣、佐、使”的含义分述如下:
1.君药 是针对病因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一般效力较强,药量较大。
2.臣药 是指方中能够协助和加强主药作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