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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和变是相互对立而又统一的。“常”是事物的普遍规律,“变”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普遍规律常寓于特殊规律之中。因此,不知常就谈不上变。
以方剂来说,如果不知道方剂组成的常规法则,又怎能谈得上变呢?我曾在《中医学概论》和《中医杂志》发表的“论方剂的组成和变化”一文中谈过,由两味药以上组成的方剂,都离不开君、臣、佐、使的原则,这不仅是方剂组成的一种形式,主要在于方剂经过严密的配伍以后,能使所用的药物更加妥当、细致、切合病情,消除和防止有害于人体的不良反应。几千年来,中医的方剂,不论古方和今方,无不遵循这个原则。否则,就叫做有药无方,便失却了方剂的本义。
但是,方剂的组成,固然需要一定的法则,而这个法则,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临证时还需随着病人的病情变化,体质强弱,年龄差异以及方土习惯的不同而灵活运用。例如:小承气汤的组成药物和用量(按古代度量衡)是大黄四两、厚朴三两、权实三枚。它的适应证是邪热内结,出现便硬、潮热、谵语、脉滑而疾,故以大黄为君,清热攻积;厚朴、枳实为臣佐,则胃家的实热,才能随下而解。如果腹部满痛,大便秘结,是由于气机闭塞所致,则非加倍重用厚朴为君,枳实、大黄为臣佐,以疏理气机,则不能奏效,故改名为厚朴三物汤,这就是方剂在组成法则和用量上的变化。如果小承气汤加人羌活,则名三化汤,适用于类中风、体质壮实,二便不通的患者,这里又体现出方剂在药味上的变化。
此外,尚有数方相合的变化,如清瘟败毒饮就是在白虎汤、黄连解毒汤、犀角地黄汤三方的基础上加减变化而来。还有些方剂,药味的组成虽然相同,但由于剂型的改变,其作用也就有了缓急的区别。如枳术汤因其消水散痞作用较快,故适用于小儿水饮蓄积的痞证。如制成枳术丸剂,则作用较缓,宜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引起的食滞不化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