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煎=100毫升×药重(两)+150毫升+服用量
第二煎=服用量+200毫升
本计算式适合老秤1~8两药物,直火加热煎药应用。加热时间以半小时左右为准,遇药物吸水率过大或煎煮时火力过大过小时,可按具体情况酌情增减加水量。
临床医师所要求的服用量一般以150~300毫升之间,小儿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