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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叶、芳香走窜之品3-9克;根茎类9-15克;矿石贝壳类15-30克;特殊药物例外;细辛一般不超过3克,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二、方剂的基本知识
(一)方剂是理、法、方、药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辩证方法基础上选药配伍组成的,所以,首先要理解方剂与治法的关系,才能准确而缜密的遣药用方。
从祖国医学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治法是在积累了相当医疗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是后于方药的一种理论。但是当治法已由经验总结上升为理论之后,就成为指导遣药组方和运用成方的指导原则。例如一个感冒病人,经过四诊合参,审证求因,确定为外感风寒表实证时,根据表证当用汗法,寒者热之的原则,决定用辛温解表法治疗,并且按法选用相应的有效成方,或自行选药组成辛温解表剂,如法煎服,便能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则,治法与辩证不符,组方与治法脱节,必然治疗无效,甚至反使病情恶化。,由此可见,治法是指导遣药组方的原则,方剂是体现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我们常说“方以药成”,却又首先是“方从法出,法随证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为用,密不可分的。
(二)方剂的组成原则
方剂的组成不是单纯药物的堆积,而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规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个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说明药物配伍的主从关系。一个疗效确实的方剂,必须是针对性强,组方严谨、方义明确、重点突出、少而精悍。现将“君、臣、佐、使”的含义分述如下:
1.君药 是针对病因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一般效力较强,药量较大。
2.臣药 是指方中能够协助和加强主药作用的药物。
3.佐药 是指方中另一种性质的辅药。它又分:
(1)正佐:协助主药治疗兼证。
(2)反佐:对主药起抑制作用,减轻或消除主药的副作用。
4.使药有两种意义
(1)引经药,既能引方中诸药至病所的药物。
(2)调和药,既具有调和方中诸药作用的药物。
例如一病人恶寒发热、无汗而喘、头痛、脉浮紧。其辩证是风寒表实证。择用麻黄汤治疗,方中之麻黄,辛温,发汗解表,以除其病因(风寒)而治主证为主药;桂枝,辛甘温,温经解肌,协助麻黄增强发汗解表之功,为辅药;杏仁,甘苦温,助麻黄宣肺平喘,以治咳喘之兼证为佐药;甘草,甘温,调和诸药为使药。
简单的方剂,除了主药外,其它成分不一定都具备。如芍药甘草汤,只有主、辅药;左金丸,只有主药黄连和佐药吴茱萸;独参汤,只有主药人参,复杂的方剂主药可有两味或两味以上,辅、佐、使药也可有两味或多味。
(三)方剂的运用(变化)
方剂的组成既有严格的原则性,又有极大的灵活性。
1.药味加减的变化
是在主证未变的情况下,随着兼证的变化,加入或易去某些药物,使之更合乎治疗的需要,也叫“随证加减”。例如麻黄汤主治风寒表实证,假如外感风寒所伤在肺,症见鼻塞声重,咳嗽痰多,胸闷气短,苔白脉浮者,当以宣肺散寒为主,在麻黄汤中易去炙甘草,加上生姜组成三拗汤,使肺气宣畅,自然诸证皆除。
2.药量加减变化
这种变化是指组成之方剂的药物不变,但药量有了改变,因而改变了该方功用和主治证的主要方面。例如,四逆汤和通脉四逆汤,二方都由附子、干姜、炙甘草三味组成,但前方中姜、附用量较小,主治阴盛阳微而致四肢厥逆。恶寒卷卧,下利脉微细的证候,有回阳救逆的功用。后方中姜、附用量较大,主治阴盛格阳于外而致四肢厥逆,身反不恶寒,下利清谷,脉微欲绝之证候,有回阳逐阴、通脉救逆的功用。
3.剂型更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