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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禁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莱;密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种食物。此外,服用发汗药应忌生冷;调理脾胃药应忌油腻;消肿、理气药应忌豆类;止咳平喘药应忌鱼腥;止泻药应忌瓜果。
(三)中药的炮制与用量
1.炮制目的
(1)消除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使药纯净,达到用量准确,疗效可靠。
(2)改变药物性能,增强药物疗效。如地黄生用性寒而凉血,制熟则微温而补血;首乌生用导泻,制熟用则补肝肾、乌须发;蒲黄生用破血行瘀,炒用止血;延胡索醋制增强止痛作用;白术土炒补脾和中力强;柴胡醒制舒肝解郁效增。
(3)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如乌头、附子为剧毒之品,经反复浸泡漂煮,有毒成分被水解、溶出,毒性大减;半夏、南星经生姜、明矾制后可降低毒性,祛除激喉催吐之物;女贞子盐水拌蒸,去其寒性,避免腹泻等。
(4)矫味、矫臭。蜜炙、酒炙、醋炙通常都有矫味、矫臭作用。如五灵脂醋炒去恶味等。
(5)便于制剂、煎服及贮藏。如贝壳类药材炮制后便于粉碎,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白芥子、莱菔子炒熟以去其酶,才能保存有效成分不被分解等。
2.常用的炮制方法
(1)水制法 能使药物达到洁净、柔软、便于加工,并能减低药物毒性、烈性及不良气味。包括洗、漂、泡、溃、水飞等法。
(2)火制法 是把药物直接或间接放置火上炮制以达干燥、松脆、焦黄或炭化之目的。
炒:有清炒及辅料炒。清炒是将药物放锅内拌炒,由于使用目的不同,有炒黄、炒焦、炒炭之分。炒黄、炒焦之药物有焦香味道,以增强健脾开胃之力或改善药物之偏。炒炭的药物可增强收敛止血之功,如荆芥炭。辅料炒是加辅料同炒,如土炒白术,醋炒柴胡等。其目的是增强药性,更好地发挥疗效。
炙:与辅料炒无多大区别,一般多将用蜜炒的叫炙。如炙甘草、炙黄芪。
煅:是将药物直接或间接放在火上煅烧,使其松脆易于粉碎。多适用于矿石类或贝壳类药物。
煨:是将药物裹上湿纸或面糊,埋于灰内或置于文火上烘烤,以纸或面糊表面焦黑为度,冷却后剥除纸或面糊使用。目的是利用纸或面糊吸收药物中的部分油质,以减低药物的刺激性,并增强药物疗效,如煨木香。
炮:是将药物放入砂中加热,炒至焦黄爆烈,便于加工,并增强其温燥之性,同时能使药物毒性降低,如炮附子、炮姜。
(3)水火同制法 包括蒸、煮、单三种方法。其目的是改变药性、增强疗效。
3.中药的用量
用量即中草药在临床上应用的分量。包括重量(克)、数量(片、支)、容量(汤匙、毫升)。
一般来说中药安全比较大,但个别有毒药物仍需十分注意,不可过量,确定用量一般原则是:
(1)根据药物性能确定用量:凡有毒的,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如乌头、雄黄之类;质重的药物用量要大,如代赭石、牡蛎类;质轻的用量宜轻,如蝉蜕;芳香类药物用量宜轻,如丁香、檀香。
(2)根据病情需要确定用量;病情轻或慢性病,用量宜轻;病情深重顽固用量宜大,还有些药轻用、重用作用不同,如柴胡轻用升阳,重用疏肝。
(3)根据配伍、剂型确定用量:一味单用、用量宜重,复方配伍,用量宜轻。方中主药用量宜重,辅药用量宜轻;汤剂用药宜重, 丸散剂用量宜轻。
(4)根据病人性别、年龄、体质确定用量:妇女、老年、体弱、儿童用量宜轻,男子、体壮、年轻用量宜重。
各类药物用量大致规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