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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伤寒论》的自愈机理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2-06-30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关键词:自愈机理 《伤寒论》 伤寒病

    摘要:通过对张仲景《伤寒论》中关于自愈条文的归纳分析,初步探讨了《伤寒论》自愈机理,即:自然病程的结束是伤寒病的自愈的机理之一;正气的来复是伤寒病自愈的根本,人体生命活动的自然调和现象是伤寒病自愈的基础,以及中医辨证论治的内涵和外延,强调人体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中医学的精髓,当全面地继承和发扬。

    张仲景在《伤寒论》一书中记载了许多自愈的条文,其相关文字表述有“愈”、“欲愈”、“必自愈”、“必愈”、“解”、“欲解”、“自止”等。六经病各篇、霍乱病篇、阴阳易差后劳复篇均有此类条文若干条。这些条文虽然表述不同,但其中心意思是说,伤寒病(或说外感病)到了某一特定的阶段,出现了自动向愈的趋势,医者要审察病机,勿失其宜,要因势利导,促其阴阳自和,帮助患者实现“阴平阳秘”的平衡状态,达到康复的总目标。这种以健康目标为本,以疾病过程为标;以自稳调节为本,以药治针灸为标的学术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医学整体观、辨证观的特色。本文选取《伤寒论》中若干自愈条文进行浅析,旨在初步探究其所蕴含的机理,并谈几点体会,以抛砖引玉。

    一、自然病程的结束是伤寒病自愈的机理之一

    《伤寒论》载有许多自愈日期的条文,后世有医家释为“不可拘泥的约数”而不予重视。其实仲景所说的其病自愈的日期绝不是“不可拘泥的约数”,而是《伤寒论》中存在明显的“周节律”。如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第8条“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第10条“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第287条“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第384条“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以上5条,明确指出自愈之期或为六七日,或为十三、四日,均暗合一周、二周之日数,说明《伤寒论》中有明显的“周节律”。所谓经尽,即是自然病程的结束,如此时无合并证或并发证,其病按期而愈。提示外感病的自愈机理之中存在明显的“周节律”。[1]

   二、强调正气的来复是伤寒病自愈的根本

    伤寒病为外来之邪损伤了人体的正气,正气被邪气郁遏,表现为正气不足的病理状态。正如《内经》所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具体地说,人体正气集中体现在阳气的固密、阴液的濡润和胃气的充沛,仲景在《伤寒论》中非常重视扶阳气、存津液和保胃气这三个重要的方面。

    1.强调阳气回复是其病自愈的征兆。《伤寒论》第23条:“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太阳病脉象本为浮紧,今见脉微缓,是阳气伸张,邪退正复的征兆,再加上不呕(无少阳证)、清便欲自可(无阳明证)故为欲愈。

    2.胃气和津液的存亡是决定自愈与否的关键。第332条:“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人以胃气、津血为本,有胃气、津血则生,无胃气、津血则死,所以仲景非常重视保胃气,存津液,并以胃气、津液的存亡来作为判断预后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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