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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四:“膝下三寸”为“膝下九寸”之误
上文云“三里”、“足下廉”二穴均“在膝下三寸胻((骨行))外廉两筋间(内)”,不禁令人生疑:若果真如此,二者岂非同穴异名?其实不然。
“三里”又名足三里、下三里、下陵、鬼邪等,属足阳明胃经,位置在“小腿前外侧,犊鼻穴(位于髌骨下缘,髌韧带的外侧凹陷中,作者注)直下3寸,胫骨前嵴外侧一横指处[3]”。而“足下廉”即“下巨虚”,又名巨虚下廉、下廉、下林等,也属足阳明胃经,是小肠之下合穴。一般认为,它“位于小腿前外侧膝眼直下九寸,或于足三里下六寸取穴”[1],主治少腹疼痛、泄泻、痢疾、小便不利、脚气、乳痈、下肢痿痹、足痿不收等等。据此可知,“足下廉二穴在膝下三寸”一句中“三”应改作“九”。不管这是原书笔误,还是书籍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都应当予以澄清,以免误导。
例五:“皆有褐色”为“皆有青色”之误
卷二十二“肝胜乘脾”标题下首先介绍了一则病例,为方便读者发现问题,特断以新式标点引摘如下:“真定路总管刘仲美,年逾六旬,有脾胃虚寒之证。至元辛巳闰八月初,天气阴寒,因官事劳役,渴而饮冷,夜半自利两行,平旦招予诊视。其脉弦细而微,四肢冷,手心寒,唇舌皆有褐色,腹中微痛,气短而不思饮食。予思《内经》云:色青者,肝也,肝属木;唇者,脾也,脾属土。木来克土,故青色见于唇也。舌者,心之苗。水挟木势,制火凌脾,故色青见于舌也。”[1]如果仔细阅读上文就会发现,既然是“肝胜乘脾”的病证,肝在五色中对应“青”;所引《内经》又一直在讲“色青、唇青、舌青”出现的原因,前文作者为刘仲美望诊的结果就不当是“唇舌皆有褐色”。所以将“褐色”改作“青色”方不与下文相扦格。
例六:“主百邪毒”中“毒”字或衍
卷四“饮伤脾胃论”条下写道:“神农本草云。酒味苦甘辛。火热有毒。主百邪毒。行百药。通血脉。厚肠胃。润皮肤。”[1]古人行文,常用工整的对偶句或排比句,以达文通义顺、朗朗上口的效果。观察上文,明显具有这一修辞特点。反复诵读之下,“主百邪毒”之“毒”字总显得十分唐突多余,去之则声谐句顺、于久无碍,因疑此“毒”为衍文,乃前一“毒”字误窜所致。
例七:《至真大要论》为《至真要大论》之误
《卫生宝鉴》卷十五在论及“疝气痛及腰痛膝无力及控睾证”时,有“《至真大要论》云。小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数语[1]。众所周知, 《内经》有名篇《至真要大论》,文中引语正出自《至真要大论》,可知《至真大要论》为《至真要大论》之误。
例八:“复斋”疑为“复阳”之误
《卫生宝鉴》诸本之前有蒋用文、胡广、杨荣等人所作多篇序文,从中可知《卫生宝鉴》的永乐本乃是苏州人、太医院院判韩夷秉承父亲遗训校刻而成。其中蒋、胡二序均称夷父为韩复斋,而杨序则称他为“韩公复阳”。从序中所写情况来看,三人和韩家都是素所相知,很难判定谁对谁错。为解开这个谜团,笔者查找了不少文献。韩夷的资料相对较多,都说他或名韩彝,字公达,吴县(今江苏苏州一带)人,明初医家。洪武(1368~1398年)间任府医学正科,后授御医,复升太医院院判。父凝也是吴中名医。再找韩凝的资料就非常稀少,笔者只在《中医人名辞典》[4]及《中国历代医史》[5]中找到两则相关信息,俱称韩凝字复阳,与弟韩冲皆精医术,有子二人。前书称内容出自《苏州府志》,后书称引自《吴县志》,所得资料虽少,但出处较为可信;况古人习惯中,一人二字,或字、号有一字相重者毕竟少见。因疑蒋、胡二序中“复斋”或为“复阳”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