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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苏后处理:
①维持有效循环:心肺复苏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律失常和心功能不全。一旦血压下降,除对症治疗外应分析原因,予以病治疗。有条件者宜行血液动力学监测,以指导用药。对难治性休克,应注意有无心肺复苏后的其它并发症,如气胸、心包填塞或腹腔脏器损伤等。如发生左心功能不全,酌予强心、利尿和扩血管治疗,详见有关章节。另外,复苏成功后宜延用二期复苏中有效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防止室性心律失常复发。
②维持有效的呼吸:对昏迷者应予气管插管,在自主呼吸未恢复前予呼吸机辅助给氧,其间应定期进行血气分析,以调整呼吸机给氧浓度、潮气量、呼吸频率及呼吸比等。应用高浓度及纯氧时,宜间断给氧,如需长期吸氧,以鼻导管吸氧为宜,以防氧中毒。如气管插管超过2~3日仍不能拔除,应行气管切开,并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加强气管切开护理。另外,可酌予呼吸中枢兴奋剂如可拉明、洛贝林等,以促使患者尽早恢复自主呼吸。
③防治脑缺氧和脑水肿:
A.低温疗法:包括物理降温及应用人工冬眠药(如氯丙嗪、非那更等),旨在降低脑组织基础代谢及耗氧量,提高脑细胞对缺氧的耐受力。宜早在心脏骤停后5分钟内用为佳,可头罩冰帽,并于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大血管部位放置冰袋,尽快使体温下降,至肛温32℃左右。降温过程中宜每半小时测量体温一次,冰袋应用毛巾包裹,忌直接接触皮肤。胸前区、会阴部及腹部禁放冰袋。降温过程中观察患者有无寒战和抽搐等,必要时给予镇静剂。
B.脱水疗法:常予20%甘露醇250ml或25%山梨醇250ml静脉快速滴注,必须在20~30分钟内滴完,治疗中应注意维持血压在10.67/6.67kPa(80/50mmHg)以上,适当控制液体入量,观察每小时尿量及注意有无低钾血症表现,如腹胀和心律失常等。对肾功能不全及心功能不全者慎用。
④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严格记录出入液体量、监测血电解质浓度和血气指标,并及时予以纠正。
⑤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心脏复苏后宜留置导尿管,准确记录每小时尿量并监测尿比重,如尿量〈30ml/小时,比重高,常提示血流量不足;如尿比重低,则注意有无急性肾功能不全,其治疗护理详见有关章节。
⑥防治继发感染:复苏过程中应注意无菌操作,同时加强支持治疗,提高机体抵抗力。加强皮肤、口腔护理,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定时翻身,防止皮肤破溃感染及褥疮发生。定时拍背、吸痰,痰液粘稠者予雾化吸入,防治肺部感染。对气管切开者,应每天局部换药,保持伤口清洁。注意观察切口及周围有无红肿和渗出,定期做切口部位细菌培养。对留置尿管者,除尿路已感染外,一般不宜每日冲洗尿管,以减少尿道感染。每日应更换密闭尿袋,观察尿液有无混浊并定期进行清洁中段尿培养,有感染者宜行细菌学检查及药敏试验,指导用药。此外,尚须注意患者体温变化,每日测量4次体温,并定期复查血象。
⑦营养补充:给予高蛋白和高维生素流质饮食,每日总热量不低于2kcal。心肺复苏后的患者常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或消化、吸收功能障碍,故需静脉或鼻饲给予营养。每次鼻饲前应检查胃管位置,注意患者有无肠胀气等。鼻饲饮食应温度适宜,且每次注入量不宜过多过快,鼻饲后宜用盐水冲洗胃管,以防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