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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眼+7.00d.s;左眼+4.00d.s。嘱患儿经常戴此镜,患儿两眼为中心固视,故将左眼遮盖,强迫患儿使用弱视眼,同时进行后像治疗,四个月后视力明显提高、裸眼视力由0.02,提高到0.4;矫正视力由0.2提高到0.7。当患儿摘去眼镜时,右眼又出现内斜视,故嘱患儿经常戴镜。
戴此镜后斜视消失。右眼因弱视视力提高有限。为了治疗弱视矫正内斜视,并考虑到屈光参差,最后开给以下处方:
试镜:v.d=0.02(0.2×+8.00d.s)v.s=0.2(0.9×+4.00d.s)
检影:右+9. 00 ds;左+5.00ds
用阿托品眼膏连用7天麻痹睫状肌后:
两眼位,共同性内斜,但右眼更经常出现内斜视(25°),眼球运动正常。
检查:远视力v.d=0.02,v.s=0.8。
主诉:二年前出现内斜视
例3:赵×明,男、6岁,幼儿园儿童。
(三)如果小儿有中度或高度远视且伴用调节性内斜视,则配镜的主要目的是使调节和辐辏恢复平衡;以消除调节性内斜视,而不在于视力的提高。用阿托品连续4——7天充分麻痹睫状肌后再行验光,如此时调节作用消失,而斜视仍未全消失,则应按全部远视度数确定眼镜处方;如果调节作用和内斜视均完全消失,则眼镜处方的度数,应按球镜片减法+1.00ds,柱镜片减法+0.50dc来处方。
右+4.00ds;左+4.00ds,jbk=56mm。
由此可知:该例远视显性部分是+2.00d.s,隐性部分是+4.00d.s。按一般矫正原则应采用显性部分的全部加隐性远视部分的1/2,或采用全部远视度数的2/3,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故本例开临以下处方:
戴此镜后、两眼近点距离均为13厘米,相当于25岁的值,故疑有调节痉挛。用1%阿托品麻痹睫状肌、连用7天后调节痉挛消失,此时检影两眼为+6.00d.s。
小瞳孔检影:两眼均为+2.50d.s;矫正均用+2.00d→1.0
检查:远视力v.d=0.5,v.s=0.5;近视力v.d=0.6/30cm,v.s=0.6/30cm。
主诉:远近视力不良,阅读书写时两眼易疲劳。
例2:于×浜、男、16岁、初中学生。
(二)如果远近视力都不好,又有调节性眼睛疲劳现象,则应配镜常戴。
自然瞳孔(小瞳)检影均为=2.50d;用+0.75~+2.00d两眼远视力仍为1.5;当用+2.25d时视力均下降至0.9。两眼戴+2.00d镜片后,近点距离均为11.0厘米,大致和20岁人的近点距离相近。根据远视矫正的原则,本例两眼均选择+2.00d为眼镜处方的度数是最适宜的,以瞳孔距离60mm让病人试镜一小时阅读报纸,患者眼睛疲劳已全消失,故两眼镜片度数均用+2.00开给处方。
检查:v.d=1.5,v.s=1.5;近方视力均为:v.d=1.0/33厘米,v.s=1.0/33厘米。
主诉:阅读时间稍久,则出现眼痛,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