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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外观要求
1、配装眼镜左、右两镜面应保持相对平整。
2、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应基本相似且左右对称,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隙缝。
3、配装眼镜外观应无明显崩边、焦损、扭曲、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痕。
4、左、右两托叶应对称,两镜腿外张角为80°-95°,并左右对称。
5、两镜腿张开平放或倒伏均保持平整,镜架不可扭曲。
六、配装眼镜两镜片材料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五、定配棱镜眼镜要求:参见gb13511-1999
四、眼睛角膜顶点到眼镜镜片内表面顶点之间的距离应在12-14mm,以保证光学间隔符合生理要求,使成像于视网膜上。
以上几项均是保证眼镜镜片光学中心和瞳孔中心重合,保证光学系统的共轴性。在光学仪器中双目仪器光轴平行性要求是很严格的,如果不平行会产生双像。而镜片光学中心与瞳孔中心不重合,就会产生三棱镜效应,观察到的物体影像发生位移,配镜人只有通过自身的调节功能进行调节,加剧眼睛疲劳,如长期配戴,就会影响眼的调节功能,使视力下降,严重的还会发生斜视。
眼睛正视视轴和平行时的两瞳孔中心之间的距离称为瞳距。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是指两镜片光学中心在与镜圈几何中心连线平行方向上的距离。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是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瞳距的差值。
光学中心高度是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是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的差值。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是镜片光学中心在水平方向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三、瞳距、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等
散光眼镜是用于矫正眼睛因角膜各子午方向曲率半径不一致,而造成的各子午线屈光度不一致,通过这些子午线的光线,不能交聚于同一焦点的屈光不正。散光轴度规定了散光镜片子午线曲率半径不一致的方向。它与配镜人角膜表面子午线曲率半径不一致的方向相反,从而补偿散光配镜人因子午线屈光度不一致而造成的各条光线不能聚焦于同一点上的屈光不正,达到矫正视力的目的。所以散光轴度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它不仅不能起到补偿配镜人子午线屈光度的不一致,反而加剧子午线屈光度差别,降低视力。
二、散光轴度要求
顶焦度是视力矫正镜片的重要参数,它的误差直接影响到眼镜质量及矫正视力的程度。有的配镜人对顶焦度误差特别敏感,误差0.25d都会感到不适和视力得不到矫正。这就是因为近视、远视或者散光的配镜人,观察物体时,成像在视网膜之前或之后,配戴眼镜之后,就使物体正好成像于视网膜之上形成清晰的影像,达到矫正视力作用。所以当顶焦度误差超标时,就不可能成像于视网膜之上,也就达不到矫正视力的目的,配戴后还可能会产生头昏恶心、眼睛胀疼等不良反映。
一、顶焦度误差
第一节 配镜的一般要求
配镜人因生理或病理的原因造成视力下降,配戴眼镜可以使视力得到矫正。由于配镜人生理特点、视力下降程度、视力矫正方法等因素不可能相同,配镜处方是因人而异的,处方所列各项数据都不尽相同。因此,配镜生产只能单件加工,验光处方所列项目是配镜生产必须依据的技术参数,同时也是产品验收的必检项目。
配镜不同于成镜生产,它是由验光师对配镜人施行主观验光或客观验光,经综合分析判断后由验光师将测定的数据记入处方,交生产单位按配镜处方,单件进行制作具有特殊要求的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