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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艾滋病经血液及血制品的传播,严禁高危人群作为献血员。献血前必须进行艾滋病毒抗体测定,通过相应的控制,可避免90%以上的感染。
更安全的办法是对血制品作灭活处理。
4.控制母婴传播
母婴传播是艾滋病的重要的传播途径。
(1)加强健康教育和监测、管理工作
广大妇女要了解母婴传播是艾滋病主要的传播途径之一,在坚持性健康行为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如有高危行为(如不洁性生活、吸毒)或性病,或在职业暴露中发生意外,应主动到有关实验室要求作艾滋病抗体检测。将HIV阳性结果告诉其配偶(或性伴),要求他们同时检查。对这些妇女要从正面规劝她们不要妊娠,同时要教育她们在每次性交时用安全套,防止怀孕和防止传给其配偶或性伴,避免感染性病,尤其是感染生殖器疱疹病毒。
(2)婚育及怀孕问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如申请结婚,应接受医学咨询。应劝阻感染者育龄妇女不生育和避免妊娠。
(3)药物治疗。应加强妊娠期与妊娠后的艾滋病阻断和护理工作。
(4)母乳喂养。即使新生儿在母亲妊娠和分娩时未感染上艾滋病,仍可通过母乳喂养而受感染。因此,艾滋病毒感染者产下的婴儿应坚持人工哺乳。
(5)做好新生儿的医学随访。要密切注意新生儿的卡氏肺孢子虫肺炎和其他机会感染的出现,一旦发现应立即治疗,这样可以增加其生存率。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1998年国务院制订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提出了“到2002年,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迅速蔓延的势头;力争把性病的年发病率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到2010年,实现性病率稳中有降;把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人以内”的战略目标。让我们在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下,扎扎实实做好控制艾滋病各项传播途径的工作,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作出贡献。
(内容整理:中医诊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