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优先给农村“两户”和奖励扶助家庭免费发放果树苗木和良种等。
14、在移民搬迁项目中,农村“两户”和奖励扶助家庭可优先挑选农宅建设位置,并投资至少5000元的项目资金。
13、乡计生办对举报计划外怀孕、生育或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每例奖励举报人200元,对于举报二女户经查实并落实结扎政策的每例奖励举报人500元。
12、乡服务所对已婚育龄妇女自觉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后,所生婴儿经鉴定确有缺陷的给予300-500元的医疗补助。
11、“两户”父母或子女患有特殊重大疾病的,乡政府一次性救助500元。
10、“两户”子女特困户在高考中考入本科院校的,乡政府一次性奖励300元奖励金,考入重点大学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奖励金,并在上学期间每年民政救助200元。
9、乡服务所在妇女病普查中,对“两户”育龄妇女查出有一般病症并在乡服务所就医的,其医药费用免去20%。
8、具有一定文化层次和能力的“两户”家庭,主动要求办村级幼儿园和小店部的,乡政府按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
7.对查出的6个月以上大月份已孕育龄妇女,每季度由服务所人员携带常规检查仪器上门对胎儿和孕妇的健康状况进行免费检查。
6、在乡卫生院定点医疗正常分娩的晚婚晚育对象每例补助保健费100元,异常分娩的每例补助150元。
5、在公用地承包等农村土地工作中,优先照顾“两户”和招婿上门家庭,同等条件下减免20%承包费。
4、“两户”家庭成员在本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给予优先大力支持,优先划分商业门店,优先安排其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我乡企业中就业。
3、在社会保障中重点倾斜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计生“两户”中的特困户,由乡民政办优先纳入低保范围,低保标准每口人每月高于其他低保一般家庭5元。
2、从2007年9月1日开始,乡土管所、民政办优先为农村计生“两户”申报庄基指标,优先纳入小康农宅新农村建设规划。符合灾民建房标准的“两户”家庭,在同等条件下,每户再增加500元救助物(款)。
1、对2007年9月1日后结扎的二女户,除配套省市县落实3000元奖励金和600元养老储蓄外,乡上每户再奖励200元。对农村独女户放弃生育二孩,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配套落实5000元奖励金和1200养老储蓄元外,乡上每户再奖励300元。
二、优惠内容及标准
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生育了两个女孩后一方施行结扎手术的夫妻,享受结扎政策。
一、优惠政策享受对象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优化计划生育工作环境,鼓励农村育龄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优待奖励生育两个女孩后施行结扎手术的夫妻,根据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板桥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政策及奖励标准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