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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恋爱的硕果,妊娠和生育则是爱情的结晶。
有研究表明:类风湿关节炎可导致妇女受孕能力下降,这可能是因为类风湿关节炎导致病人排卵、输卵管运输、受精卵着床及植入等方面的异常,并可能与精子抗体产生和孕酮分泌不足有关;还有一种认为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由于心理因素等方面的原因要导致下丘脑――垂体――性腺轴功能发生紊乱,此外,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会导致性生活频次的下降,也可能导致受孕机会的减少。类风湿关节炎孕妇自发性流产、早产发生率均无增加。某些骨盆关节受累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病人,可能被迫放弃阴道分娩而采取剖腹产方式。颈椎和颞颌关节受累的孕妇病人,在需要麻醉或气管插管时应加以注意。大量资料表明:类风湿关节炎本身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新生儿异常的发生率并不增加。类风湿关节炎症状严重时,胎儿生长迟缓的情况曾有报道,可以是由于伴发的血管炎导致子宫和胎盘供血不足所致。然而当孕妇患有继发性干燥综合征、抗SS-A阳性时,可导致新生儿狼疮。
一般来说,类风湿关节炎病人是可能生育的,但必须以病情得到适当控制为前提。因为类风湿关节炎病人在病情处于活动时,一方面“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往往四肢关节肿痛,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照顾自己还有困难,哪有精力来照看好孩子呢?
另一方面,即使怀孕,在服用较多药物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对下一代不会产生影响,若病情较严重,除了关节外,其他部位,如心、肺等也多会累及,一旦妊娠,便有危及病人生命之虞。
绝大多数类风湿关节炎病人均可成功受孕和正常分娩。类风湿关节炎病人通常不禁忌妊娠,但如有以下情况时,应该避免妊娠:①关节严重畸形,丧失或基本丧失抚育子女能力时。②疾病活动伴严重关节外症状,如发热、贫血、血管炎、心肺累及等。③需要或正在应用甲氨喋呤、环磷酰胺、苯丁氮芥等细胞毒药物治疗时。④病情活动,产后有可能丧失照顾婴儿能力,并且无人帮助时。
当然,在决定是否生育时,还应考虑家庭收入情况、后代抚养问题,以及远期生活目标。医生、病人及其家属应对治疗、生育及以后子女抚养方面制订出周密的计划:①妊娠期间抗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计划。②预防性关节的保护措施(尤其是下腰部关节)。③孕前及产前停药时限。④分娩或麻醉方式的选择。⑤产后的锻炼计划。⑥对分娩后可能出现的类风湿关节炎病情加重,以及可能出现的一系列困难作出充分的估计,并在心里上有所准备。⑦失能母亲照顾婴儿技巧的训练及家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