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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大量的资料证明,系统性红斑狼疮不但会引起红斑等表面症状,更会损害人体的各个器官。根据病情的不同以及病人的身体状况的不同,对器官的损害也各不一样。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并发症是病人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系统性红斑狼疮对器官有哪些损害?
对呼吸系统的损害。病人往往表现出咳嗽、气急,一般无痰,可能发热,肺损害严重者甚至出现呼吸衰竭。肺损害病人容易反复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合并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肺炎、呼吸衰竭、肺性脑病和肺心病心衰,也有合并肺空洞、大咯血者。
肾脏损害。因为肾脏对人体极为重要,所以损害肾脏是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是最重要的内脏损害,也是系统性红斑狼疮致死的主因。临床可见有各种肾炎的表现。早期尿中可发现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少数病人有管型。初起的轻度肾小球肾炎常以轻微血尿为主。部分急性狼疮性肾小球肾炎则尿中蛋白、白细胞、红细胞较多,并伴有水肿、高血压、氮质血症等。后期肾功能损害可出现肾病综合征,表现为尿中大量蛋白、浮肿、低蛋白血症或出现尿毒症,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而致死亡。
脑损害。脑损害可引起人的多种异常表现,引起各种精神障碍,如烦躁、失眠、幻觉、猜疑、妄想、强迫观念等;头痛和偏头痛是较早出现的症状,狼疮性脑炎、狼疮性脑膜炎患者可有头痛、恶心、呕吐、癫痫样抽搐、昏迷、惊厥,可引起偏瘫、截瘫等。
因此,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并发症是很多的,这些并发症对人体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给病人带来的痛苦也会一直持续,甚至有的病人会因此而死亡。由此可见,在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过程中,要有相应的考虑,尽量避免引发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