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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女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是不宜怀孕的,虽然在病人其病情缓解期可适当过婚后的夫妻生活,但应做好避孕措施,意外怀孕易导致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
那么,女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意外怀孕了该怎么办?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孕妇应如何治疗呢?医生通常采用临床观察以及各种血液检查来随访和监测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的病情,值得注意的是检测狼疮活动的各种检查指标可能受到妊娠的影响,例如补体水平的下降本来对判断狼疮活动具有重要价值,但由于孕妇补体水平可能偏增高,因此补体的检查结果可能受到影响,不能体现病情的活动。同样,孕妇的血沉也可能因为“生理性贫血”而出现增高,所以血沉增高也不一定代表病情活动。
除此之外,如果病人的病情非常严重,应立即采取停止妊娠的措施,比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孕妇存在较为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的病变或出现明显的肾脏功能减退,而且这些情况发生于妊娠12周以前,应考虑终止妊娠,然后对其给予环磷酰胺的冲击治疗。
综上所述,女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是不宜怀孕的,病人在怀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身体异常表现,难以鉴别那些表现是由于狼疮活动引起,还是怀孕本身的问题。而且意外怀孕易导致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复发或加重,重者可危及生命,应加以注意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