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了解
高血压的治疗原则了吧。
如果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病,应进一步估计病情的轻重程度。对于中度和重度高血压患者应毫不犹豫地给以药物治疗。大部分患者在第一次诊断为高血压病时系轻度高血压,首先应实施一般性非药物治疗措施,疗效不满意时再考虑抗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具体讲,对成人轻型高血压[舒张压持续在12.7~14kPa(95~105mmHg)]则应先用非药物措施,并于4周内多次测量血压。若舒张压降到13.3kPa(100mmHg)以下并能保持,则可继续用非药物措施。若4周内舒张压继续升高或持续在13.3kPa(100mmHg)及以上者,应即开始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对其余患者再观察3个月。每3个月末,若舒张压在12.7kPa(95mmHg)及以上者须开始用药;如舒张压在12~12.5kPa(90~94mmHg)但伴有其他心血管病危险因素者也需要用药。其余患者则应每隔6个月重新评价一次,其后任何一次舒张压等于或超过12.7kPa(95mmHg)并保持在该水平上,则应开始药物治疗。
高血压确诊后,应考虑治疗,但一般不必匆忙。应进一步诊断为继发性高血压还是原发性高血压病。对于继发性高血压应进行病因诊断,找到可根治的病因时,应抓紧治疗,不要延误。
治疗高血压,必须首先明确诊断是不是高血压。诊断高血压必须至少测量两次非同日血压(每次至少测3遍),所得数值均在高血压范围之内。在未确诊高血压前不必开始治疗,也不必进行复杂的实验室检查或其他检查,以免造成精神过度紧张,血压反而升高。此时应继续观察,多次测量血压,排除血压的波动,做出准确的诊断。
高血压的治疗原则是怎样的呢?想了解一下高血压的治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