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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损害的药物多属于原浆毒性,除引起肝损害外,也可同时引起其他脏器的损伤,其对肝细胞及细胞器无选择性,此类药物的损害主要通过肝脏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产生的毒性产物,如亲电子基、自由基、氧自由基等的作用。亲电子基与肝细胞大分子蛋白质巯基部位形成共价结合,使细胞结构和功能破坏。其他自由基、氧基则可使细胞膜和细胞器膜上的不饱和脂肪酸过氧化,改变膜的流动性和通透性,最终破坏膜的完整性,导致肝细胞死亡。另外,一些代谢产物还可通过亲电子基、自由基等与肝细胞蛋白质结合,诱发免疫损伤,通过直接途径引起肝损害的常见典型药物有对乙酰氨基酚、四氯化碳、异烟肼等。
通过此途径引起肝损害的药物称为直接肝毒剂或真性肝毒剂、可预测性肝毒剂,其导致的肝损害又分为两型: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一、中毒性肝损害
药物所致肝损害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为药物本身对肝脏的损害,二为机体对药物的特异质反应。故前者常被称为可预测性损害,后者则多呈不可预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