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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朋友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最近一些有生育需求的患者们常问到类风湿性关节炎是否会影响生育,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还能不能生育。今天我们就类风湿性关节炎与生育的关系,来更加全面地了解类风湿性关节炎。
经过大量的医学证明,类风湿关节炎本身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然而当母亲患有继发性干燥综合征,抗体检测为阳性时,可导致新生儿红斑狼疮。
专家说,正常情况下,只要生育功能正常,类风湿关节炎病人是可以生育的,但必须以病情得到适当控制为前提。因为类风湿关节炎病人在病情处于活动时,一方面"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往往四肢关节肿痛,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照顾自己尚有困难,又哪来精力照看好孩子呢?另一方面,即使怀孕,在服用较多药物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对下一代不会产生影响。若病情较严重,除了关节外,其他部位如心、肺等也都会累及,一旦妊娠,便有危及病人生命之虞。
类风湿关节炎病人在妊娠前,需要请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对病情作出判断,不宜草率行事,否则会使类风湿关节炎的病情加重,甚至影响到胎儿的健康。一般认为,孕前半年应停用甲氨喋呤、硫唑嘌呤等具有生殖细胞毒性的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柳氮磺嘧啶、氯喹、雷公藤等药物在孕前3个月应停服。
在妊娠期间,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的雌激素和孕激素血浓度增加,这些激素的某些抗炎作用能够缓解关节症状,大部分病人在妊娠初3个月病情能缓解,而产后病情通常加重。因此在妊娠时可以停药,尤其是停用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而产后必须立即进行正规治疗。
假如在妊娠期间类风湿性关节炎仍不能好转,用什么药治疗较好呢?因小量泼尼松(强的松)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却能稳定类风湿关节炎的病情,所以可适当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仅必要时可在妊娠中期应用。甲氨喋呤、环磷酰胺、金制剂、青霉胺、雷公藤等均不宜应用。
经过今天的介绍,现在大家对类风湿性关节炎对患者的正常生育是否有影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了解了。为了把类风湿性关节炎给患者的正常生育造成影响,专家提醒大家,还是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