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假如正在患
肝炎,当然不能结婚,应等到病情达到"基本治愈"后再结婚,也就是说急性肝炎达出院标准后稳定 6个月以上,慢性肝炎达好转标准后稳定 1年以上才能结婚。已确诊为肝炎
肝硬化的病人,原则上不应结婚,勉强结婚对双方及下一代均为不利。对 hbsag携带者及肝炎后恢复期乙肝患者,结婚前双方均应作"两对半"检查, hbsag阳性者没有 e抗原等传染指标,本身无明显传染性,可以结婚;如同时合并 e抗原、 hbvdna阳性,说明有明显传染性,也可能伴有一些肝细胞损伤,最好经治疗 e抗原、 hbvdna转阴后结婚为佳;如合并有抗 hbe阳性,说明传染性较小,可以考虑结婚。但是 hbsag阳性者的对方经检查后乙肝病毒标志物均为阴性,说明对方未感染过乙肝病毒,对其也无免疫力,则应立即按 0、 1、6方案注射乙肝疫苗三支,待抗体出现才能结婚;如对方也为hbsag阳性或抗 hbs阳性,说明对方有乙肝病毒感染或有一定免疫力,也可以结婚。当然最理想的是对方出现了抗hbs时测定其滴度,高滴度示免疫力较强,而滴度太低,最好再注射一针乙肝疫苗加强之。如一方 e抗原阳性较长时间不转阴怎么办?阳性者结婚前后一定要预防乙肝发病诱因并增强机体免疫功能,防止肝炎病。其对方的 抗 hbs一定要高滴度才能有效预防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