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热原(pyrogens)是一类能引起恒温动物体温异常升高的物质的总称,微量物质即可引起发热。目前已知的致热原可概括为两类:
(二)致热原与发热的机制 据现有的资料表明,除由甲状腺功能亢进(包括甲状腺危象)、剧烈运动、惊厥或
癫痫持续状态等情况导致的产热过多,或因广泛皮肤病变、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所致的散热障碍造成的发热以及功能性低热外,其余原因所致的发热皆可能与致热原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有关。
机体具有两种控制体温的系统,一是所谓行为调节,一是自身调节(即反馈调节系统)。前者是有意识的活动;后者是通过神经体液的作用而实现,其调节机构包括温度感受器和体温调节中枢。温度感受器分为温觉感受器(兴奋时散热增加)和冷觉感受器(兴奋时产热增加);体温调节中枢在下丘脑,目前生理学上多采用调定点(set point)的学说来解释体温调节中枢对体温调节的功能活动。该学说认为下丘脑的体温调节中枢存在着与恒温箱温度调节器相类似的调定点,此调定点的高低决定体温的水平。体温中枢调定点上移,中心温度低于调定点时,调定点的冲动发放,调温指令抵达产热和散热器官,一方面通过运动神经引起骨骼肌的张力增加或寒战,使产热增多;另一方面经交感神经系统引起皮肤血管收缩,使散热减少,最终导致发热。
一、发热的病理生理(一)体温的调节 正常健康人的体温比较恒定,一般保持在37℃上下的窄范围内(36.2~37.2℃)。安静时产热的主要场所是肝脏和骨骼肌,在运动或疾病伴有发热时,骨骼肌更是产热的重要场所。机体的散热主要以辐射、传导、对流、蒸发等方式进行,据估计约90%的热量通过上述方式散失,人体主要的散热部位为皮肤。
热程在2周以内的发热称为急性发热, 急性发热病人热程短,多伴有明显的伴随症状,病因诊断一般不困难。发热持续3周以上,体温多次超过38.3℃,经过至少1周深入细致的检查仍不能确诊的一组疾病称为原因不明发热(Fever of unknown origin,FUO)。这是一组重要疾病,由于其病因庞杂、常缺乏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发现已成为医学实践中极富挑战性的问题。体温(口温)37.5~38.4℃持续4周以上者称长期低热,临床上也具有其特殊性。
中心躯体温度高于体温正常的日波动范围,通常认为口温高于37.3℃,肛温高于37.6℃,或一日体温变动超过1.2℃时即称为发热。在大多数情况下,发热是人体对致病因子的一种病理生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