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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草拾遗》还收入了许多产自岭南地区的药物,如鸡肠菜、含春藤、赤翅蜂、独脚蜂、枸橼、无风自动草、草鞋根、黄龙须、骨碎补、麂目、牛白 藤、芍药、金钗股等。
五代李殉的《海药本草》记录有壮族地区药物lO0多种,如荔枝、零陵香、钗子股、君迁子、蛤蚧、人肝藤等。特别是其中对壮药蛤蚧的记载尤详:"蛤蚧,俚人采之,割剖以竹开张,曝干鬻于市。力在尾,尾不全者无效,使人用疗折伤。近日西路亦出,其状虽小,滋力一般,无毒,主咳嗽,并宜丸散中使。凡用,炙令黄熟后,捣,口含少许,奔走令人不喘者,是其真也。"记录了壮族先民加工蛤蚧及辨别真假的经验。
《岭表录异》又名《岭南录异》、《岭表记》,唐代刘恂著。书中记载唐代岭南地区的珍奇草木、鱼虫鸟兽和风土人情,还收载/。不少壮药以及使用这些
药物的经验。如山姜以盐藏曝干,煎汤饮治冷气;圣齑(牛的肠胃中已化草欲结为粪者)调以盐姜酒内服,治过食水牛肉腹胀;鹧鸪解冶葛并菌毒;山橘子破气、蛤蚧治肺疾、金蛇解毒、槟榔祛瘴疠、倒稔子益肌肉、羊血解野葛毒等。该书虽不是本草学专著,但其收录的部分壮药临床应用经验,确实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明代李时珍,历时27年,参考800余种文献书籍,著成《本草纲目》,所载1892种药物中,有相当部分是岭南地区出产、使用的,如动物药有蚁、蜈蚣、蛤蚧等,植物药有甘草、沙参、紫草、三七等,矿物药有赤铜、滑石等。这标志着岭南地区民族医药在祖国传统医药中的重要作用和明确地位,不但进一步说明了壮医药的客观存在,而且对祖国医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地方志虽然不是专门记录医药学知识的,但其中对地方上出产的药物,乃至有关药物用法的记载,也可以从侧面一窥壮医药发展的情况。
明代林富、黄佐编纂的《广西通志》记载了100余味广西盛产的药物。所收药物种类繁多,既有芳香温散的香附、泽兰、蓝香、干姜、高良姜、山椒、艾叶之属,又有收敛固涩的白芨、五倍子、乌梅、覆盆广、金樱子之属;既有开通肺气、驱散表邪的桔梗、荆芥、苍耳、香薷、柴胡、半夏、薄荷、贯众之类,又有通利水道、引邪外出的滑石、木通、萆薢、车前、瞿麦之属;既有清热解毒的苦参、地榆、金银花、黄芩、黄柏、山栀子、地骨皮、槐花、青黛、白头翁及峻猛外用的巴豆、商陆、炉甘石之类,又有补中固脏、益寿延年的地黄、首乌、龟甲、沙参、天冬、麦冬、山药、菟丝子、仙灵脾、骨碎补等药。谢君惠修、黄尚贤编纂的《梧州府志》亦收载了50多味药物,所收药物在林富、黄佐所编的《广西通志》中大部分有记载,惟其后所列的羊角扭、断肠草等药,皆有大毒,并言以羊血、熊胆可解断肠草之毒,这有待今后的研究进一步验证。
其他如《南宁府志》、《柳州府志》、《宾州志》等大量的州府县志亦收载了不少药物,反映了当时的壮族人民对壮医壮药的重视。如《南宁府志》[乾隆七年(1742年))载:"断肠草……中其毒者,用羊血灌之,或以伏卵未生雏者细研和香油灌之,或以粪水及蚺蛇胆灌之,或以狗屎调水灌下,令草吐出亦愈。"以各种物品,使中毒者吐出毒物,或服用蛋白及油类物,使之与毒物结合,减少毒素的吸收,并且油类的导泻作用能使毒物更快排出,这是有科学道理的。《广西通志·平乐府》[同治四年(1865年)]称:"蓝蛇出陈家洞,言有大毒,尾能解毒","九里明,作饮可解热毒"。《镇边县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载:"木棉……能解鸦片、铅粉、砒霜、虫螫、野菌诸毒。"《当州府志》[同治十二年(1874年)]亦说:"蔓陀罗,人含之则颠闷、软弱,急用水喷面乃解。"可见壮族人民使用解毒药的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