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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一般加入聚丙烯酰胺(PAM),以达到稳定、产生泡沬、增加黏度和形成薄膜等功效。PAM本身无毒。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难以将丙烯?胺单体完全变成聚合物,故此在成品内可能会有少量丙烯酰胺单体残余。
而丙烯酰胺单体是一种在高剂量接触时,可能引致神经中毒的化学物,亦可能令动物患癌。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基于在动物身上的测试结果,将其归类为第2A组,即可能令人类患癌物质。
测试发现有7款样本验出含丙烯酰胺单体,包括3款面霜和4款润肤乳液,含量介乎每公斤0.07毫克(0.07mg/kg)至每公斤1.6毫克(1.6mg/kg)。
其余23款都没有检出丙烯酰胺单体。
以上7款含有丙烯酰胺单体的样本是否符合标准,要视乎采用那一个标准作评估。
中国和欧盟采用的标准列明,驻留类或毋须冲洗的护肤品(欧盟所指的是身体护理用的产品)中的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是0.1ppm(即0.1mg/kg)。
根据以上的标准,7个含有丙烯酰胺单体的样本中,6个的残余量由0.25mg/kg至1.6mg/kg,高于有关上限。
但美国化妆品成分评审(CIR)建议,若残余丙烯酰胺单体少于5ppm(5mg/kg),在美容护肤品配方中采用PAM是安全的。
根据这个标准,7个样本都符合美国的建议上限。
不过消费者毋须过份担心使用含微量丙烯酰胺单体的护肤品会引致中毒。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显示,目前仍未有证据确立从一般食物摄取丙烯?胺单体会引致神经中毒和癌症,而从化妆品中摄取丙烯?胺单体的剂量远低于一般食物。
美国CIR评审委员会认为,丙烯酰胺单体在高浓度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引致神经中毒,一般日常使用化妆品而出现中毒的机会极低。
卫生署认为,在正常情况下使用这些被检测含微量丙烯酰胺单体的面部护理产品,应该不会对健康构成显著的风险。
此外,消费者可留意来自欧洲的化妆品的新标签资料 - 产品开封后的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简称 PAO)。
欧盟建议如化妆品的保质期超过30个月,便要标示开封后的使用期,在该使用期内消费者可安全使用有关产品(如储存和使用方法正确,产品应不会因变质或受微生物污染而损害用者健康)。
不过新标示不适用于没有物理性开口的产品,例如用密封加压容器,和一次性使用或用完即弃的产品。
化妆品的实际寿命亦会受个人卫生、使用习惯和储存环境影响,例如使用产品前无洗手、用手直接刮取化妆品、潮湿的储存环境都会缩短化妆品的寿命。
此外,虽然部分睫毛液产品声称开封后的使用期为6个月,但有眼科医生提醒,消费者宜每月更换,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