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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放疗有哪些适应证和特点?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2-25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胃癌的放疗目前应用于术前及术中,术后效果不好,多不应用。

    术前放疗适应证及特点有:①经各种检查如X线、内镜、B超、CT等查明肿瘤的范围,不存在肝转移及较广泛的腹膜播散。②肿瘤及区域淋巴结应能包括在照射范围之内,不在其内的病灶容易复发。③术前放疗可以杀灭和抑制胃癌细胞,使癌肿缩小,便于手术切除,提高切除率,扩大手术适应证。④可使癌灶被结缔组织包裹而不突破胃浆膜面,显著减少由于手术操作而造成的癌细胞腹腔种植的机会,阻止癌细胞播散和转移。⑤已经证实术前放疗可提高有区域淋巴结转移的Ⅱ、Ⅲ期胃癌患者的5年生存率10~15%。⑥一般放疗30~40戈瑞(Gy)。放疗后尽早手术。

    术中放疗适应证及特点有:①没有肝和腹膜转移。②原发肿瘤必需能够手术根治切除。③淋巴结转移可局限在第2站之内。④放射剂量为30~40戈瑞(Gy)。⑤如有大的单个不能切除的转移病灶,手术不能根治,可用X线接触治疗,一次剂量为30戈瑞(Gy)。⑥术中放疗可以消除不能切除的残余癌灶或肉眼看不见的癌灶,以提高5年生存率。⑦一般对于I期和Ⅱ期甚至更早的胃癌仅做根治术,不必进行术中放疗。但对Ⅲ期胃癌患者术中放疗可提高术后的生存期,对于Ⅳ期胃癌不能切除者术中放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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