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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局部复发
一、临床表现与诊断
胃癌术后局部复发通常发生在胃癌瘤床和附近的淋巴结,此外胃癌手术吻合口、术后残胃或十二指肠残端复发也较常见。胃癌术后局部复发早期多无明显症状,进展期可出现肿块、梗阻、消瘦贫血、腹水等体征,同进展期胃癌,不再赘述。
对于胃癌切除术后,应定期随诊。特别是术后近2~3年内应每3~6个月随诊一次,对出现的症状进行动态分析,鉴别是属胃切除术后的功能障碍表现还是局部复发表现。对胃切除术后近期发生消化不良、上腹痛、呕吐甚或呕血、黑便者,近期健康状态明显减退者,术后残留上消化道症状明显加重者,均应行x线双对比检查与胃镜检查。
对怀疑为局部复发的早期应加倍注意。x线钡剂检查发现胃壁有隆起、凹陷、不整、僵硬等改变,应考虑有局部复发可能,当进一步行胃镜及病理组织活检。
二、治 疗
(一)外科治疗
外科手术切除在胃癌局部复发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对胃癌术后局部复发,特别是尚未发现远处转移者可行残胃全切术,术后消化道重建多采取食管空肠吻合。如无法行全切也应尽量采用姑息性手术。
(二)术后早期腹腔内化疗
术后早期腹腔内化疗(EPIc)对预防胃癌局部复发有重要意义。其方法是术后留置口径较大的硅胶管,常用Tenckhoff管,术后第1天开始先用37℃生理盐水灌洗腹腔,清除血液及其他手术后碎片,然后行腹腔药物灌注,常用5.FU、MMC、ADM、DDP、MTX、及VP-16等。需要注意的是5.Fu溶液偏酸性,局部刺激较大,浓度过高可引起化学性腹膜炎,需加适量NaHC03,调节pH值,浓度不宜超过1800mg/L。药物灌注后夹管12—24小时,使药物在腹腔内均匀分布,充分接触各处并维持一定时间,然后采用负压尽量将化疗液吸出,一般每天1次,连用5天为一疗程,若病人需要,可6~8周后重复。近年在腹腔灌注化疗的基础上,与热疗结合,形成持续腹腔内温热灌注化疗,其疗效优于单纯的腹腔内化疗。
(三)放射治疗
众多学者认为n‘]胃癌放射治疗的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学者提出术中放疗或术后及早放疗,特别是对胃原发肿瘤切除不彻底,为预防胃周及腹腔脏器、淋巴结转移和术后局部复发,放射治疗可能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