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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40~49岁者疗效较好。
2?病变长度:病变越长,预后越差,4?9厘米以下者5年生存率为15?3%,8厘米以上者仅为5?7%。
3?X线分型以蕈伞型疗效好,为14?4%,而髓质型为8?2%。
4?在锁骨上有淋巴结转移者预后差,5年生存率为3%。
5?放疗后X线检查病变改善程度也影响预后,基本正常者好于明显改善或改善者,影像不变与恶化者疗效最差。
影响食管癌放疗效果的因素
食管癌病人因病变过长、癌瘤侵及邻近器官、淋巴结转移等原因,迫使手术者仅做探查术,或切除病变的主要部分,而邻近器官或大血管壁上有癌残留,或在胸内、腹内遗留无法切除的淋巴结,或术后病理报告切端有残留癌灶,或虽做了根治性切除,术后经过一段时间又出现胸内癌瘤复发或不同部位的淋巴结转移,上述情况均应考虑补加术后放射治疗。另外,有些病人接受了根治性手术,也未发现癌残留及淋巴结转移,术后可行预防性照射。
术后放射治疗以不超过术后6周为宜,放疗剂量为每5~6周50~60戈瑞,可随医嘱调整。
统计结果表明,术后放疗有以下特点:
1?食管癌根治性手术后,一旦出现癌复发或转移,再作放疗疗效不佳,但如果作预防性术后放疗其结果远比等到复发、转移再作放疗好。
2?姑息性手术后,因食管邻近器官有残留而放疗效果好。
3?因转移淋巴结残存而作术后放疗者效果差。
4?肿瘤未能切除仅行探查手术者,术后放疗可使部分病人得到长期生存。
5?吻合口残存癌中,浸润性癌术后放疗有益。
6?单作术前放疗,手术未能切除者,预后不良,1年生存率6%,补加术后放疗有可能提高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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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手术前放疗的目的是使肿瘤缩小,减少与周围组织粘连,降低癌细胞的活力,以及使肿瘤周围小血管及淋巴管闭塞,从而提高局部切除率及降低转移率以提高生存率。一般认为,中下段食管癌病程在6个月以上,下段食管癌长度超过5厘米,中段食管癌长度超过3厘米,或CT示食管壁明显增厚,周围组织浸润,或发现肿大的淋巴结,可作手术前放射治疗。对于颈段或上胸段食管癌,手术前行选择性放射治疗也有利于提高切除率。
术前放疗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是每3~4周30~40戈瑞,每周5次,每次2戈瑞,放疗结束后2~4周手术。也有医生采用加速法,即每天5戈瑞,共5天,总量25戈瑞,2周内手术。
统计表明,手术前放疗的病人比单纯手术的病人术后5年生存率提高10?5%,10年生存率提高7%。手术前放疗不增加手术死亡率和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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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的术后放射治疗
食管癌的手术前放射治疗
(1)出血:发生率约为1%,可以发生在任何时期,出血量可少可多,甚至大呕血,临床医生来不及抢救。对于那些有明显溃疡,特别是有毛刺状突出的较深溃疡病人,应减少每次的照射剂量,延长总治疗时间。
(2)穿孔:放射治疗本身不会促进穿孔,而且即使发生穿孔,时间也较晚。当食管病变已侵出食管壁,经照射后肿瘤组织坏死,纤维组织修复的速度较为缓慢,可形成穿孔,发生率约为3%。若穿入气管,则出现呛咳;若穿入纵隔,病人可有发烧、脉搏加快、白细胞增高及胸背疼痛;若穿入大血管则引起呕血、便血。对于已有穿孔的病人,多数人认为应停止放疗,但少数人主张继续放疗。穿孔病人的预后极差。
(3)心脏疾患:胸部照射时,放射线对心脏的损伤是难免的。放疗后期,约有2%的人发生心包炎、心包积液和心肌炎等合并症。
(4)放射性肺炎:大多数在放疗结束后2~3个月内发生,临床表现为咳嗽、气短、发热。如果病人合并有上呼吸道感染,或放疗同时及放疗结束后应用化疗时,特别容易引起放射性肺炎。一旦发生,给予激素、抗生素、镇咳、祛痰等药物,一般均可恢复。
(5)放射性脊髓病:发生率在20%左右。多数病人在照射后1~2年出现,但有人放疗后立即出现。轻者可表现为上肢或下肢肌肉萎缩,或屈颈时双下肢有触电感,或双下肢无力、感觉异常;重者表现为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甚至全身瘫痪。治疗可采用神经营养药物及血管扩张药、激素处理,疗效不理想。
(6)放射性皮炎:较常见,表现为照射野皮肤瘙痒、皮肤潮红、皮下出血点。治疗可用外敷药物,如2%薄荷淀粉。注意勿用手抓搔,保持局部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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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过程中及放疗结束后可能发生的合并症
1?适应症:病人一般情况在中等以上;病变长度不超过8厘米为宜;无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无声带麻痹,无远处转移;无显著胸背痛,无食管癌穿孔前征象;可进半流食或普食。
2?禁忌症:恶液质,癌变穿孔,气管镜证实侵犯气管,缩窄型以及明显狭窄,有远处转移,严重胸背痛,以及发热、心率快、白细胞过高或过低等。
3?照射方法:由临床医生及放射科医生根据CT及X线片确定照射范围,制定放疗计划。照射野的长度应比病变两端各长3厘米,照射野宽4~7厘米。通常剂量为每6~7周60~70戈瑞,每周照射5次,每次2戈瑞。有人认为,胸上段食管癌应以放疗为首选治疗方法,特别是病期较晚者,病理分化差者,应同时行锁骨上照射,以提高生存率。
食管癌放疗的全过程中,随着食管癌病变的缩小,食管的位置可发生改变。为保证放疗效果,在放疗前定位后,在放疗过程中应不断根据食管位置的改变而变动照射野的位置。
放疗过程中,食管粘膜可出现水肿,加重咽下困难,对此可不作处理。继续照射,病人可出现咽下痛及胸骨后痛,宜对症处理。部分病人在放疗3~4周后,会产生气管炎性反应,干咳,痰少,可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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