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难回避的伦理问题
由于原子弹的爆炸、德国纳粹和日本731部队医生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以及由于有机氯农药的过度使用造成“寂静的春天”,使科学家和公众对科学研究的正当行为及科研成果应用的社会后果越来越引起关注。这催生了科学和技术伦理学,尤其是生命伦理学。
伦理学是人类行动的社会规范,专注于研究行动者,行动本身及行动后果。在追求知识方面科学研究没有禁区,但作为行动,科学研究及其应用应该受到规范约束,这也有利于科学研究的顺利发展。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如不伤害人、有益于人、尊重人和公正对待人是评价行动正确与否的框架。我们能理象有一天人类可以伤害人、不尊重人、对人不公平吗?因此生命伦理学是珍视人类生命、维护人类权利的伦理学,而不是现在媒体或个别学者喜欢的名词——生物伦理学,这个词的误导于仍然将人仅仅视为“生物”。
在微生物体内重组dna的基因技术,其伦理问题不在于微生物本身,而在于它可能对人带来的伤害或风险(伤害的可能)。例如美国科学家曾暂停微生物理组nda的研究,就是担心生组的dna的微生物可能增强感染性,可能逸出实验室外,对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