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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竟将用于抗肿瘤的癌症化疗药物,开方给了需要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高女士,致使高女士服药后出现严重药物反应。日前,黄浦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医疗纠纷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高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7万元。
高女士是江苏农村妇女,因患风湿性关节炎症,去年6月,高到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进行治疗。医生为她开具了“甲氮蝶吟”药物,并嘱每天服药一次。高女士返回家乡后,按医嘱服用数天后便出现腹泻现象。高女士向该医院医生咨询,医生仍要她服用。高女士又服药半月,出现口腔溃疡、高烧不退等症状。高女士经当地医院诊断为药物反应。同年7月12日,高女士再次到上海原就诊医院找专家咨询,方知医生所开的“甲氮蝶吟”药为抗肿瘤的癌症化疗药,且服用量也超过标准剂量,导致高女士药物中毒。
高女士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黄浦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医院赔偿高女士医疗费等共计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