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或放疗等局部治疗应安排在化疗两疗程间的休整时期进行较妥,为此必须加强辅助治疗以减轻化疗副作用和利于化疗后的恢复,并有利于长期化疗的按时进行;最好能根据所采用化疗药物的副作用作预防性处理,避免由于化疗副作用影响综合治疗按计划进行。
2、化学药物治疗的用药时机,由于肺转移者大多数已有微小癌灶播散全身,手术或其他局部治疗前先进行化疗有其重要性,又由于化疗对微小癌灶的疗效常优于巨块病灶。因此,许多学者研究术前采用新辅助化疗以有利尽早使微小癌灶缩小甚至消失,减少术中播散可能,以争取提高长期生存率,也有利于观察化疗疗效,避免术后长期应用无效化疗而难于发现。化疗一旦开始,应根据其
肿瘤细胞周期和倍增时间选用合适的间歇或脉冲化疗,以加强对肿瘤细胞的攻击并减轻对人体的毒害,疗程与疗程之间应有合理间隔,以利人体的完全恢复,但又不失之过长以致肿瘤增大而使化疗前功尽弃,甚至还将可能促使耐药株的增殖。因此,化疗也不应任意停用,对有效化疗应长期坚持,应根据不同肿瘤和化疗疗效确定疗程总数,争取体内残存肿瘤细胞降至106以下,以利恢复免疫功能后全部消灭肿瘤细胞。
1、化学药物治疗的用药原则,基本上与各种原发肿瘤相同;应尽量选用单药疗效高、副作用各异、能相互增效、互不拮抗、不交叉耐药的3~4种化疗药品组成联合化疗方案,选用合适剂量,合理用药,以便获得最佳疗效和最小副作用。但肺转移的晚期患者化疗疗效常逊于早期患者。如果患者过去已用过化疗,化疗疗效不满意,则在选用化疗药物时,应尽量避免选用过去治疗无效的化疗药物,也尽量避免选用与过去无效化疗药物有交叉耐药的药物,还可试加消除耐药性的药物以便提高疗效。
肺转移瘤的化学药物治疗,针对肺转移瘤的化学药物治疗这个问题做如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