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癌再治的可能性:例如
喉癌、食道癌的疗后复发尽量选择手术,以避免再程放疗的加重损伤。而大部分
肿瘤疗后复发,手术的机会很少,可以小范围针对肿瘤再做放疗,仍可缓解病情,如
鼻咽癌的二程治疗仍有一少部分可以治愈,但二程放疗的原则应不同首程治疗的范围,即不再大面积预防照射,只对肿瘤区域放疗为主,剂量不宜太高。二程放疗也可以用手术局部切除配合,可减少放射量,也可以外照射一部分加上近距离治疗一定量,来减少正常组织剂量,避免损伤正常组织。
由于早年放疗处干无经验初期,对放射剂量,生物效应掌握不好,而造成过放射的损伤如溃疡、放射病、反应重,以至于给许多的人留下一个放射线对人体接触的恐惧,一直至今有些人仍怀这种心理。目前的放疗学科已发展到分子生物学的研究阶段,和广泛使用计算机控制的高新治疗设备阶段,大量的经验已成规范理论,很少再出现早年放疗反应的情况,对给予的治疗量、范围,完全可以预计到它的副作用程度,故放疗对肿瘤的治疗贡献与控制下的副作用就不必顾及了。
放疗的适应范围:(1)单纯根治的肿瘤:鼻咽癌、早期喉癌、早期口腔癌、副鼻窦癌、何杰金氏病、髓母细胞瘤、基底细胞癌、
肺癌、食道癌等。(2)放疗的适应范围与化疗合并治疗肿瘤:小细胞肺癌、中晚期恶性淋巴瘤等。(3)放疗的适应范围与手术综合治疗:上颌窦、耳鼻喉癌、胶质神经细胞瘤、肺癌、胸腺瘤、胃肠道癌、软组织肉瘤等。有计划性术前放疗、术中放疗、术后放疗。(4)姑息性放疗:骨转移灶的止痛放疗、脑转移放疗、晚期肿瘤所造成局部严重合并症的治疗缓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