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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鼻咽癌解救手术的发展,60年代,应放射治疗科医师要求,应用外科手术配合治疗。至80年代,专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手术方法,形成了较完整的手术解救方案。这就是:①首次放射治疗失败后行解救手术是最好的时机,二程或多程放射治疗后复发者病变多较广泛,局部及颈部软组织创伤重,常伴有骨坏死。手术难以进行。②鼻咽部宜根据不病变同部位和范围选用不同术式,以尽可能小的手术最大限度地根除肿瘤。③颈部淋巴结在放射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如不消退,应手术切除。单个肿大淋巴结可行局部淋巴结切除术,多个肿大淋巴结则需行颈淋巴结根治性切除术。④解救手术后是否需再次放射治疗,应视具体情况,由放射治疗科医师决定。
鼻咽癌放射治疗失败或复发的外科解救治疗报道较少,其原因是鼻咽位于头颅中央,周围毗邻重要的血管、神经、颅脑及颅颌面骨骼,给外科显露造成困难;根治性放射治疗后,局部造成永久性放射损伤,抗感染能力减弱,手术伤口愈合能力差。徐震纲等于1988年首先报道了64例解救手术治疗的经验,相继有报道证明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失败或复发的外科解救手术是可行的。 经过选择,掌握好手术适应证,可使部分患者得以挽救。收治鼻咽癌放射治疗失败或复发者121例,术后3年、5年生存率分别为49%和38%,效果优于再次放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