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3.4 m1期患者均在1年内死亡。福州分期的ⅳa期5年生存率为40.0%,而ⅳb期的为0.0%,预后极差。我们亦同意将ⅳ期划分ⅳa期和ⅳb期。
3.3 n0~3期的2种分期5年生存率差异无显著意义。两者均考虑到颈部淋巴结大小、活动度及部位对预后的影响。对于颈部肿块直径大小的客观划分标准,尚需在临床上进一步验证。
3.2 本组资料中,福州分期显示侵犯1个壁或2个壁以上至全腔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53.1%和52.4%,两者差异无显著意义,故我们同意将局限在鼻咽腔内者列为t1期。后组颅神经损伤5年生存率(14.3%)明显较前组颅神经受损者(73.9%)要低。本组该病例数较少,需进一步研究。但后组颅神经受损一般与咽旁间隙后区侵犯有关,并且治疗难度较前组颅神经受损者相对要大,预后相应较差,故作者建议将后组颅神经受损划分为t4期。
3.1 1979年长沙会议对鼻咽癌的分期,基本上反映了患者的预后。但ct可清晰地显示鼻咽癌原发灶外侵范围及预计转移途径,对指导临床分期和放射治疗各种布野有重要作用。本组资料中,2种分期方法t1~4各期的5年生存率差异无显著意义。作者认为福州分期同样符合鼻咽癌的预后规律,在临床上可替代长沙分期。
3 讨论
2.4 肿瘤侵占1个壁与侵占2个壁以上至全腔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53.1%(26/49)和52.4%(43/82),差异无显著意义(p>0.05)。前组颅神经受损、后组颅神经受损和前后组颅神经同时受损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73.9%(34/46),14.3%(1/7)和16.7%(2/12)。前组与前后组颅神经同时受损之间,差异有显著意义(p<0.05);但后组与前组、前后组颅神经同时受损之间,差异无显著意义(p值>0.05)。
2.3 t1~4期按长沙分期,5年生存率分别为84.6%,55.8%,41.9%和34.4%;n0~3期分别为51.0%,58.5%,48.4%和30.8%。t1~4期按福州分期,5年生存率分别为81.8%,64.8%,53.3%和17.5%;n0~3期分别为60.4%50.0%,55.8%和22.7%。各期差异均无显著意义(p>0.05)。
2.2 长沙分期ⅰ~ⅳ期5年生存率分别为80.0%,65.2%,46.5%和37.2%,福州分期ⅰ~ⅳ期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77.8%,66.7%,48.4%和36.8%。2个组经χ2检验,各项之间差异均无显著意义(p>0.05)。
2.1 本组随访5年以上,随访率为95.9%,失访16例。按复查年限时以死亡计算,生存率从治疗开始之日计算,按寿命表法统计总5年生存率为54.8%。
2 结果
1.3 放射治疗技术:60co-γ线和6 mv-x线照射,照射范围包括鼻咽原发灶和颈部。鼻咽原发灶根治量dt66.81 gy,照射36~45次,7~9周。结合tps设计照射野,对侵犯口咽及咽间隙后区者,设面颈联合野照射36~40 gy,18~20次,4周后再分野照射;对于颅底前组或后组颅神经损害者分别设颅底野或耳后野。
1.2 分期:按1979年长沙会议分期方法分为:ⅰ期3.0%,ⅱ期27.9%,ⅲ期43.0%,ⅳ期26.1%。按1992年福州会议分期方法分为:ⅰ期5.5%,ⅱ期16.4%,ⅲ期55.2%,ⅳ期23.0%。
1.1 165例鼻咽癌患者中,男∶女为2.38∶1。年龄15~78岁。karnofsky评分在80分以上。均经鼻咽活检病理证实,以低分化鳞癌居多,占96.5%。
1 材料和方法
随着ct和mri检查在临床应用的普及,对鼻咽癌tnm分期标准提出了新观点。我院自1988年6月至1992年7月共治疗165例有ct检查的鼻咽癌,作者着重研究鼻咽癌长沙分期与福州分期方法对预后的影响。
作者:罗霄 陈声波单位:330006 南昌,江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肿瘤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 1999年第1期第8卷 论著摘要
鼻咽癌长沙分期和福州分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