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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传》一名“药性梆子腔”,是以戏曲讲述中医药知识的古代科普文学作品。剧本大约形成于梆子戏盛行的清代中叶或稍后.作者是谁尚无确论。近读“《草木传》作者考辨”,断定此剧本出于蒲松龄之手,就此想谈谈不同看法。
一、就笔者所知,与《草木传》相类的剧目尚有《本草记》、《药会图》、《草木春秋》、《群英会》等四种。《群英会》(以下简称《群》剧)为道光十四年抄本,现为笔者收藏。与《草木传》(以下简称《草》剧)详加对照,《群》剧八场中,与《草》剧情节大致相同的有五场,两剧雷同之处甚多。如第一场甘草的道白,《群》剧:“老汉居住山西汾州府平和村,姓甘名草。”《草》剧为:“老汉姓甘名草,字元老,山西汾州府平和村人氏。”第二场密陀僧的坐场诗为:“浪荡密陀僧,熬膏治疮疔,酒肉结朋友,相与皆医生,”两剧几无差异。似此,还可举出许多,乃知两剧确有共同的渊源;再参以路大荒氏的有关叙述,我们认为,这五个剧目大抵同出一源,由于流传空间不同而形成差异。五个剧目除《草》剧外均未署名,这也是路大荒氏将其收入《蒲松龄集》附录的原因。《考辨》仅凭流传于淄博一带个别抄本的署名断定《草》剧为蒲松龄所作,证据显然是不充分的。
二、《考辨》的一个“重要资证”是现存抄本有一篇序言题日:“柳泉先生手著南轩于次客碧’。《考辨》对此有两点解释:
第一,“历史上的南轩(山东)系明朝人,清·康熙以后南轩无考”。
第二,“《草木传》为柳泉先生手著,‘南轩于次客碧’书成”,并认为“这里‘于’是介词,‘次’系顺序量词,‘南轩’为地点,’客碧’作待客的挥毫雅处”。同时还写道:“据查有关资料,蒲松龄一生居住之处,确无‘南轩’之载”,“传抄本序言所日‘南轩’,指赵执信书匾‘磊轩’之室舍而言。两种解释有一个共同之处,说是都说明《草木传》为蒲松龄所著”。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历史上的南轩系明朝人”,那么此人的序言和题记如何能证明“柳泉先生”即清朝的蒲松龄?如果“南轩”为地点,“客碧”为“挥毫雅处”,而“次”为“顺序量词”,则此语写作“柳泉先生手著于南轩,次客碧”似更合理,却为何要强作倒序呢?如果作序人不是蒲松龄本人,有谁会跑到蒲氏书斋肆意挥毫?从题记看,“南轩”无疑是人物名号;弄清此人的情况对判断题记的意义和价值是至关重要的.这正是《考辨》的一大缺憾。
第三,蒲氏生前尚有《婚嫁全书》、《帝京景物略》、《齐民要术》、《观象玩占》等杂著.蒲氏墓表碑阴上均未记载,故《考辨》认为“当时未被列入墓表而长期流传民间的蒲氏杂著、戏作在所难免”。我们认为上述杂著大多为蒲氏之前即已流传.蒲氏不过尽编辑选录之功,算作蒲氏著作未免牵强;《草》剧与《聊斋志异》同属文艺创作,如果真出自蒲氏之手,墓表不收是没有道理的。又况张元撰写《柳泉蒲先生墓表》为雍正三年.距蒲氏去世仅十一年,自认为“知先生之深”的张元是断不会有此疏忽的。
《草木传》、《群英会》等剧本的发现,不仅丰富了戏曲研究和古代科普文学研究的内容,而且向我们展示了清代医药知识普及教育的生动教材,是一份很有价值的遗产。我们期待《考辨》作者洪流同志能取得更多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洪流.山东中医学院学报.1992;16(6):46.
[2]路大荒·蒲松龄集·新一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828.
山西中医学院(太原,030024) 贾治中 杨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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