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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热证是指脏腑火热炽盛,热迫血分所表现的证候。多由外感火热之邪,饮酒过度,过食辛辣,恼怒伤肝,房室过度等因素引起。
主要临床表现:咳血、吐血、尿血、衄血,兼见心烦,口干不欲饮,身热入夜尤甚,舌红绛,脉数。妇女可见月经先期,量多。总之,以出血和伴见热象为诊断要点。
病机分析:脏腑火热,内迫血分,血热沸腾,以致络伤血溢而出现各种出血证。由于所伤脏腑不同,出血部位也不同。如肺络伤则见咳血;胃络伤则见吐血;膀胱络伤则见尿血。血热炽盛内扰心神,故见心烦;阴血被耗故口干,热不在气分,故口干但不欲饮;
热入血分,血属阴,故身热入夜尤甚;血热妄行,故月经先期量多。舌质红线,脉数皆为血热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