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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部位:
全身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科室:
暂无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相关疾病:
暂无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相关检查:
病人长期口服、外用,或是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概述:
无论口服、外用,还是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都会产生相应的副作用。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病因:
1、 长期使用大剂量的皮质激素,可以引起水、盐、糖、蛋白质及脂肪代谢紊乱:表现为向心型肥胖、满月面容、多毛、无力、低血钾、水肿、高血压、糖尿病等,临床上称之为库欣综合征。这些症状可以不做特殊治疗,停药后一般会自行逐渐消退,数月或较长时间后可恢复正常。必要时可配用降压、降糖药物,并给予低压、低糖、高蛋白饮食及补钾等对症治疗。因此,有高血压、动脉硬化、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的病人,应该适当补充维生素D及钙剂,要慎重应用皮质激素。
2、 诱发或加重感染:皮质激素有抗炎作用,但不具有抗菌作用,并且能降低机体抗感染能力,使机体的抗病能力下降,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和扩散。因此,长期应用皮质激素可诱发感染或使机体内潜在的感染灶扩大或扩散,还可使原来静止的结核灶扩散。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病情的变化及是否有诱发感染现象,同时给予抗感染治疗。
3、 诱发或加重消化性溃疡:糖皮质激素除妨碍组织修复、延缓组织愈合外,还可使胃酸及胃蛋白酶分泌增多,又能减少胃粘液分泌,降低胃粘膜的抵抗力,可诱发或加重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甚至造成消化道穿孔。
4、 神经症状:可发生激动、失眠,个别病人可诱发精神病,癫痫病人可诱发癫痫发作。故有精神病倾向病人、精神病人及癫痫者应禁用。
5、 肾上腺皮质萎缩或功能不全:较长期应用该类药物,由于体内糖皮质激素水平长期高于正常,可引起负反馈作用,而影响下丘脑及垂体前叶分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使内源性糖皮质激素分泌减少或导致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不全。一旦遇到应激时,如出血、感染,则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低血压、低血糖或发生低血糖昏迷。
6、 反跳现象及停药症状:长期应用 激素类药物,症状基本控制时,若减量太大或突然停药,原来症状可很快出现或加重,此种现象称为反跳现象。这是因病人对激素产生依赖作用或症状尚未完全被控制所致。处理措施为恢复激素用量,待症状控制后再缓慢减量。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诊断: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鉴别诊断:
1. 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
2. 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 氨鲁米特(aminoglutethimide)能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谢,使其半哀期缩短2倍。
4. 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时,可加重低钾血症,应注意血钾和心脏功能变化.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5. 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6. 与制酸药合用,可减少强的松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7. 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8. 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糖皮质激素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9. 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10. 甲状腺激素可使糖皮质激素的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糖皮质激素合用时,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11. 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12. 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13. 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作用。
14. 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糖皮质激素的代谢清除。
15. 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
16. 糖皮质激素,尤其是强的松龙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17. 糖皮质激素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18. 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19. 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病人长期口服、外用,或是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损害预防:
尽管大剂量的应用糖皮质激素可起到抗炎、抗过敏、抗中毒、抗休克的作用,但考虑其巨大的副作用患者用药时还需谨慎。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停药后可自行消退。低盐、低糖、高蛋白饮食及加用氯化钾等措施可减轻这些症状。间歇用药或与其他类外用药轮流应用可减少副作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