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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的远视治疗看起来简单,实际很复杂,一般的眼镜店是解决不了的,这里面涉及到儿童斜视、弱视问题。医院的医师、眼镜店的验光师才有资格为小儿作眼部检查,给小儿治疗远视。家长切不可听取一些广告宣传,延误了孩子的治疗时机。
如果远视度数小、视力正常,孩子健康情况良好,无调节疲劳的症状,也无眼外肌肌力不平衡的现象,并不需要治疗。但若出现其中任何一种症状,都应配戴眼镜。6~7岁以下的孩子,轻度远视是生理性的,一般不予处理。只有在度数较高或有斜视发生,才予以矫正。6~16岁之间,特别是学龄儿童,读书写字都要紧张地使用目力,即使较小的度数,也要矫正。
对于已发生斜视、或有明显的视力减退或视觉疲劳以及任何程度的屈光不正,都应引起注意。当仔细检查屈光不正,超过3.00D,建议经常戴矫正镜片;低于3.00D,只在做近距离工作时配戴即可。
所有这些情况,都需用阿托品放瞳检查。6岁以下的小儿,尤其是程度较高的孩子,调节力比较强,主观验光的结果往往与客观法所得的结果相差较大,应从客观检查的度数中多扣除一些,有时要减去1.50D至2.00D才可接受。6岁以上的儿童,应尽可能按照一般的常规方法,所配眼镜的度数必须适合儿童的视力。在完全矫正后能得到很好的视力,这是最理想的配镜处方,且易被患者接受。
如果戴镜后出现症状,则须降低眼镜度数,合并着斜视的患者,可以隔一日滴一次浓度低的阿托品眼药水,维持1~2周,直到在睫状肌麻痹的情况下能够戴着新配的眼镜从事正常工作。
再者,所有小儿的远视,都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向正视眼发展,这种发育性变化直到成年为止。因此对小儿患者,应每年检查一次屈光,采用不断地减少屈光度,经常改换镜片度数,以防形成过度矫正,引起人工近视。如果小儿生理性远视予以矫正,以后发展成近视的机会会比其他儿童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