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工商昨对辖区9家眼镜店突击检查发现,3家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隐形眼镜视网膜人员无按规定须具备的“湖北省医药企业岗位资格证”。工商提醒消费者,隐形眼镜已纳入医疗器械监管体系,消费者要注意看商家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验光师是否持有“岗位资格证”。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这家个体隐形眼镜视网膜眼镜经营店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注明的是“眼镜销售”,并无隐形眼镜经营资格。而所谓的验光师,竟然只是店内的普通营业员,不具备验光资格。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店家退还杨先生钱款,并支付杨先生治疗费用,对该店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处理。
杨先生一脸痛苦来到湖北江夏区工商一所投诉,称他在纸坊街一眼镜店配隐形眼镜,使自己隐形眼镜视网膜“验光师”验光后,简单嘱咐按说明书使用即可。不料三天不到,杨先生的眼睛就出现红肿、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