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弱视仅发生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期,8岁以上儿童视觉发育已近成熟,能抵制诱发弱视的因素,不会发生弱视。弱视患者的主要缺陷是弱视眼有一中心盲点而视网膜周边部功能正常。
我国儿童散光弱视防治学组认为:凡眼部无器质
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矫正远视力低于0.9者均列为弱视。弱视是婴幼儿期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眼睛感光系统(主要是黄斑),未能充分发挥感光功能,使视觉发育受到影响而发生的视觉功能减退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视力低下及双眼单视觉功能障碍。
散光弱视有病理性弱视和废用性弱视两大类。前者是由于眼球屈光间质、视神经、视路以及视皮质中枢疾患所致;后者则由于
斜视或屈光异常致使该眼视力没有得到发育和锻炼所造成。近代学者们临床按弱视的发病机制分类,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