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仪 1、按病情选用 (1)轻症弱视,建议使用非光刷类或第一代综合仪; (2)中症以上弱视,建议用第二代以上弱视。 (3)重症或难治性弱视,如高度屈光不正,
斜视、严重
散光等,建议用第2代以上拥有等级精细视力功能的
弱视仪;最好是双目仪; (4)难愈性弱视,如年龄达7岁以上的高度屈光不正者、眼球震颤、严重斜视、
白内障术后其它方法治疗效果不好等,宜用第三代以上有对比敏感度功能的
弱视仪,其视标精细度更高、视力增加的难度更低,更容易提高视力。 2、优先选用第二代或有等级精细视力增视功能的
弱视仪:此类
弱视仪价格、功能都与传统第一代的相似,但视标精细度要高10倍以上,并可按照小孩视力多少,调出多少等级的视标进行训练,使治疗更有针对性。故效果比传统第一代
弱视仪至少好2倍以上。 3、优先选用双目式
弱视仪:严重弱视更应该选用双目式
弱视仪。可省时一半、增效一倍以上。 4、优先选用有机内标准视力表的
弱视仪:可用于确定最容易提高视力的增视视标,并监测每天视力增加的情况。 5、不宜长期使用无滤光膜的红闪仪:因为:(1)红闪仪的疗效至今未得到国外及国内主要眼科专家的认可。(2)由发光二极管产生的红闪光,可能含有有害射线,照射2-3个月以上时,可导致视力长期不增加,甚至换用其它先进
弱视仪效果也不好。 6、不宜长期使用短镜头或无镜头的
弱视仪:因为缺乏松解调节的长镜头,可引起、加重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