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看,以上五种均是
弱视,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在
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预后较好。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造成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且预后也差。单眼障碍造成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重。所以由于眼病而遮盖婴幼儿眼睛时应特别慎重,以免形成剥夺性弱视(尤其6月以内的患儿)。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者。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象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自能逐渐提高,无需特殊治疗,但为时较长。
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
白内障、或上睑下垂遮挡瞳孔,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发生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发性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功能性弱视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病因有不同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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