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验光法是指被检眼处于调节放松的条件下,检查者遵照系统的标准验光程序,通过被检者对不同球柱联合的镜片的主观视力反应,来决定被检眼屈光状态和程序的方法。它不用睫状肌麻痹剂,根据病人的裸眼视力,试镜求得最佳视力。先测裸眼视力,如远视力不能达到1.0,而能看近视力表的1.0,则可能为
近视眼,此时可加凹镜片;如远近视力都不好,则可能为
远视眼,可试凸球镜片,至视力增加到最好。如只用球镜片视力不能矫正满意,再加用凸或凹柱镜片,并转动柱镜的轴位,直至达到最佳视力。
单眼的主觉验光常用的方法有雾视法,本法系用凸透镜加在眼前造成人工近视后,再逐步减少凸透镜的度数,进行主观验光。主要适用于年轻的远视和假性近视的不散瞳验光。